現時還沒有新任特首候選人
四個潛在射首候點人,沒有成立幕僚宣揚理念,只是陰陽怪氣地等待欽點
候選和候點的分別是: 後者不知公平競爭為何物
納悶之中,特首悄悄欽點了一大批六十七人組成三個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
這自然又是愛國愛澳陣營的薪火相傳工作
三個諮詢委員會都由民政總署張素梅當召集人
副召集人方面,分別是:
北區 澳工會聯合總會副會長吳素歡,西安市澳區政協委員吳聯盟,靑洲坊會理事長楊達威
中區 街總副理事長黃耀球,中華總商會副理事長余健楚,靑聯副會長鄺玉球
離島 街總離島辦社區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阮若華,街總副會長冼志揚,新青協辦公室主任黃永曦
這當中可能什麼都有,就是沒有公平競爭
澳門人民主之路很漫長,您願意堅持嗎?
民主昌在這裡重申我們的分區直選政制方案:
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九十五條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可設立非政權性的市政機構。市政機構受政府委托為居民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衛生等方面的服務,並就有關上述事務向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供諮詢意見。」香港基本法第九十七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可設立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就有關地區管理和其他事務的諮詢,或負責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衛生等服務。」
港澳回歸以來,廣泛容納分區直選參與的香港的區議會制度行之有效,有利於深入回應各區環境、衛生及文康事務,而其運作方式,亦已肯定符合「非政權性」的條件。反觀澳門特別行政區,自二零零一年解散兩個臨時市政機構後,既令各區眾多環境、衛生及文康事務未能有適當機制有效回應,更因市政機構的解散而令基本法內的一節及兩條條文(第四章第五節的第九十五條及第九十六條)遭棄置。
行政長官在二零零五年開始提出要建立具民主諮詢網絡和相對自主決策權的分區民生服務體系,若具民主諮詢網絡即以民選市政機構來體現的話,正好讓特區政府回歸法治正軌,彌補對回應各環境、衛生及文康事務成效不彰的問題。因此,澳門特別行政區應該按基本法第九十五條規定,根據澳門實況,參照香港區議會模式,建立分區直選深入回應各區環境、衛生及文康事務的基層民主參與機制。因應特區政府施政發展的脈絡,澳門應當建立類似香港區議會和地區管理委員會制度,作為具民主諮詢網絡和相對自主決策權的分區民生服務體系的核心環節;從基本法政治體制發展的角度,澳門特別行政區應當在基本法第九十五條規定的基礎上,妥善規範這個類似香港區議會和地區管理委員會制度,作為適合本地實況,有效回應各區市政事務的的非政權性市政機構。
根據基本法第九十五條並參照香港區議會模式設立分區直選市政機構,方案如下:
設立市政議會,作為非政權性的市政機構,受政府委托為居民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衛生等方面的服務,並就有關上述事務向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供諮詢意見。
市政議會議員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求久性居民,按下列分區一人一票直接選舉產生,各區按人口數量,選出相應數量的區議員:
澳門半島北區 (相當於現花地瑪堂區)
澳門半島中區 (相當於現安多尼堂區)
澳門半島南區 (相當於現大堂區、望德堂區及風順堂區)
離島區
市政議會設立常規性的分區會見市民機制,作為市政機構提供直接與居民溝通的途徑,藉此徵詢市民對地區問題的意見,然後向當局反映或推動市政管理委員會的工作。
在各分區內設立市政分區管理委員會,由特區政府在各分區設置專員作為協調人,結合市政議會成員及有關區內民生事務的政府部門代表,共同商討分區事務,協調分區內各項公共服務和設施的提供,以確保能盡快滿足區內居民的需要。
設立分區直選市政機構,有利於推動市民參與區內事務,培養市民的歸屬感和守望相助精神,並確保政府能迅速對地區的問題及需要作出回應。市政議會成員當由各分區透過直接選舉產生,而澳門特別行政區現行選民登記制度,已經為分區直選提供充分的技術條件。
參考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經驗,目前香港特別行政區共有五百二十九名區議員,平均每一萬三千多人設一名區議員。澳門特別行政區可初步以每一萬五千人設一名分區直選市政議員為基準,按現時人口分佈,澳門半島北區應選出十三名市政議員,澳門半島中區應選出八名市政議員,澳門半島區應選出八名市政議員,離島區應選出四名市政議員,即共有三十三名分區直選市政議員。
將來特區政府應在每個分區內設有置分區市民服務中心,方便各區市民查詢、投訴,而市政議員亦應分別在每個分區內的分區市民服務中心定期接見市民。
通過直選,擔當代議人,是民主政治中培育政治人材的不二法門。在政治體制上,必須為新一代參與者提供公平競爭參與公眾事務的歷練平台。建立分區直選的市政機構,讓各區基層民意代表進入特區政府建制參與市政事務,作出貢獻。新一代參政者透過公平競爭,直接選舉,參與中層政制運作,擔當代議人,就更有機會藉其表現爭取市民認同,將來更有機會成功透過公平競爭,直接選舉,參與高層政制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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