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政府計劃透過補貼方式批准兩巴大幅度加價
新澳門學社提出六點質疑
對於交通事務局與兩間巴士公司達成兩年短期合約的安排後, 政府計劃批准兩間巴士公司加價七角至兩圓不等, 而政府將支付每位持電子預付卡的乘客每程車資一圓半。政府批准兩巴不合理的大幅度加價而同時透過補貼方式來掩蓋其加價的不合理,麻痺公眾對大幅加價的警惕性。而巴士公司加價的理由是十年未有加費,而成本包括人力資源, 車輛更新及燃料等成本均上漲,問題是兩巴的服務隨著客源大量增加之下,服務質量反而每況愈下。在兩巴的病因並未釐清的前提下,批准大幅加價並非對症下藥。而在兩巴並無任何保證如何改善服務的承諾下,政府即計劃透過補貼批准大幅加價,實有欠理據,徒惹利益輸送之質疑。為此, 新澳門學社要求行政當局公開交代以下問題:
1. 政府先後以大幅土地以免公開競投方式交予兩間巴士公司作為廠房之用,並容許其上蓋建物業以支援巴士公司之經營和發展。但兩間公司先後將土地轉到私人公司名下全變為商住地產之用, 當中盈利從未公布。按現時市場價值,其盈利不下十數億。因獲准化公為私,造成私人公司賺大錢,而巴士公司則長期虧餂的現象。現時兩巴士公司由專營合約轉為兩年短期合約時, 行政當局會否要求兩間巴士公司原先由政府以極低價提供的廠房用地交回政府, 或核清因此而引起的利潤後將有關利益返還政府?
2. 兩間巴士公司多年的年度報告均以數百萬盈餘至數百萬虧損為結, 但2004年新福利公司指稱更換了價值上億元的新巴士, 究竟新福利公司為何在尚有三四年合同完結的時間前, 將原來逾億的盈利投入換車, 令總盈利變成數百萬, 甚至變成虧損數百萬。如此決定實令人難以置信。然而新福利在大手購入新車後即將僅用六年而賬面價值為零的車輛轉手到同系股東旗下的旅遊公司, 剛好迎上了賭場公司大量租用賭場巴的好時機,讓該旅遊公司以象徵式價錢取得的巴士「棄車」大發其財。對此,行政當局有否跟進新福利公司在此大挪移的轉換巴士過程中, 車輛的轉手價格是多少, 當中可曾經過第三方獨立機構評估價值? 可有通過拍賣或公開招標方式進行? 行政當局能否交代新福因此而引起的過度投資及過低收入, 最終引起盈利降低,甚至虧損,而造成的加價原因, 行政當局仍視之為合理之加價理由?
3. 巴士公司的車身廣告按常理應屬兩巴公司所有,以開拓財源充實兩巴服務。以每車每月數千元廣告計算,年收益應逾千萬。可是,在巴士公司賬面上並不見到這方面的收益。行政當局對每年大量的廣告收益有否監察?巴士公司收取的車身廣告收益佔多少? 巴士公司同系股東所持有的廣告公司又收取多少? 是否有公司將專營利益透過同系股東所持有的廣告公司將本屬巴士公司的收益輸出而營造年年虧損的假像?
4. 巴士公司由於是專營公司, 故此應公布佔有其營業額達到一定數量的商業伙伴資料及交易內容, 仍如某一商業機構與巴士公司每年交易達到巴士公司每年營運總額的百分之十, 即應公開相關資料, 以免有人利用子公司方式將巴士公司專營利潤勾出。請行政當局交代有否要求專營公司提交每年與其有大量交易的商業機構的交易資料?
5. 巴士公司由於是特定的特許經營公司, 故此應增加其透明度。應公布以巴士公司或其主要股東名義持有之超過百分之十五以上股份的其他商業機構之資料, 以使公眾能得知當中有否利益輸送的行為。請行政當局交代有否要求專營公司提交其公司持有量達到某一百分比的商業機構資料?
6. 基於現時之補貼方案,所有市民必須以澳門通支付車資才能獲得政府的資助, 因此迫使現時未有使用澳門通的市民,若要享用補貼必須花費澳門幣三十圓作為開卡之用, 並需同時存入不低於一百圓的基本金額。而市民於兩年內取消澳門通時,三十圓開咭費將被沒收。故此, 因應政府的巴士乘客資助計劃,可以預期,除巴士公司外, 澳門通將會即時獲得龐大的收益及客戶群,將在毫無競爭下成為全澳唯一的電子貨幣消費公司,甚至未來的捷運系統的營運亦成為其囊中物。作為在特有政策下創造之私人企業,其收益之龐大,對其監察之乏力,都不能不被人質疑有人刻意度身訂造。政府對此未來將手握澳門電子貨幣消費牛耳之企業,能否交代如何監管?如何控制其合理利潤?如何監管其財政狀況是否健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