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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8 月 8 日  星期一   晴天


氹仔北安碼頭超支六倍變主要碼頭 吳國昌促交代效益控制成本 愉快 分類: 未分類

 

 

   氹仔北安碼頭超支六倍變主要碼頭

    吳國昌促交代效益控制成本


 

        書面質詢

  

  今年八月四日特區政府安排立法會議員實地參觀及現場簡介氹仔北安碼頭建設。氹仔北安碼頭由演變至三十八億,超支倍,明年建成運作。這七年來,氹仔北安碼頭的政策定位不斷在黑箱作業中轉變,由臨時碼頭轉為輔助碼再轉為主要碼頭。儘管米已成炊但建成運作後又將面對規模過大浪費運作維修成本的問題,而政府官員對於這碼頭預計的管理維修成本未能提供任何資料。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1. 氹仔北安碼頭的政策定位和規模過去不斷在黑箱作業中轉變。現在政府可否解釋清楚,為什麼終要把氹仔北安碼頭定位成為處理客運量遠高於澳門特區成以來所有碼頭處理最高峰客運量總和的主要碼頭?有否經濟效益分析?

  2. 這個超大規模的氹仔北安碼頭明年投入運作,將由政府哪個部門統籌管理,包括統籌招標營運

  3. 將負責統籌管理的部門,對於這碼頭建成運作後面對規模過大浪費運作維修成本的問題,以及面臨港珠澳大橋建成後分流客運量的挑戰,有何準備和對策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議員吳國昌

                  二零一六年八月八日



2016 年 8 月 2 日  星期二   晴天


口頭質詢促早訂填海新城澳人澳地 愉快 分類: 未分類

 

吳國昌口頭質詢促早訂填海新城澳人澳地

確保還地債仍保澳人安居置業權利

 

口頭質詢事項及問題

 

  特區政府表明有多項土地置換的還地債項目須跟進,但又表明澳門半島及路氹離島已沒有可還地的土地。行政長官在立法會表明政府現欠地債八萬八千八百多平方米落實填海新城澳人澳地更為迫切以免因還地債而忽略澳人利用填海新城土地資源居住的權益為確保澳人利用填海新城土地資源居住權利整個填海新城住宅地所有住宅地涵蓋包容各種實現澳人居住權利的房屋類型為確保填海新城澳人澳地更好發揮讓澳人有公平置業改善生活環境,避免囤積投機(包括本地人的囤積投機),特區政府還應當設定較嚴謹的條件,規定填海新城住宅單位交易,全都限定只准由手上不超過一個住宅單位的澳門永久性居民購置對於利用填海新城土地發展須跟民居保持距離的項目亦應及早規劃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1、 行政長官過去已經屢次在立法會表明,未有批出填海新城任何土地,但運輸工務司司長在立法會表明澳門半島及路氹離島已沒有可還地的土地。特區政府可否及早落實填海新城澳人澳地,體現填海新城改善本地人居住環境的目標,確保將來任何動用填海新城還地債的項目,都必須遵從澳人澳地的原則?

2、 特區政府是否同意在填海新城及早落實澳人澳地政策,在填海新城五萬四千個住宅單位用地當中除了確定至少有二萬八千個住宅單位用地保留用於興建社會房屋與經濟房屋之外進一步利用填海新城所有住宅涵蓋包容所有由政府提供給居民居住的房屋(社會房屋、長宜居屋苑臨時房屋中心、中轉屋、公職人員宿舍等等),由政府配售予居民的房屋(經濟房屋、置安居、先租後買居所等等),經政府配售予居民而經指定期限後依法轉讓流入市場的房屋,以及其餘在填海新城內由發展商提供的私樓房屋,以便特區政府充分配合澳門居民的需要安排住宅地逐步分類開發

3、 澳門特區與周邊地區同樣面對人口老化對墓地及祭祀場所的需求日益增加而在澳門半島與路氹均無地建立火葬設施面向將來實有必要在填海新城劃定跟民局保持適當距離而有適當交通安排的地區作為火葬設施墓地及祭祀場所的發展專區既解決民生所需更有利於鞏固澳人對本土的歸屬感行政長官今年七月也曾在立法會揚言澳門需要火葬設施特區政府可否及早劃定填海新城適當地段籌備具體發展方案?同時在規劃方面跟民居保持距離的土地利用方面特區政府可否及早在填海新城選定跟民居保持適當距離的地段分別為燃料中轉儲存以及收回業中轉處理提供發展專區?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議員吳國昌

 

二零一六年

 



2016 年 8 月 1 日  星期一   晴天


促果斷收回批給已失效土地 南灣湖CD區增設休閒設施 愉快 分類: 未分類

 

  吳國昌促果斷收回批給已失效土地

   南灣湖CD區增設休閒設施

書面質詢

  南灣湖C區及D十多個地段列明經修改合約延後的土地發展利用期至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八日為止,土地發展利用期滿之依約應建造的十多萬平方米住宅、一千多平方米商業場所、十五萬多平方米酒店場所及四萬多平方米停車場,一直全不兌現土地的民生功能長期失效本人於去年為此提出書面質詢特區政府今年一月書面回覆表明「當土地的租賃期屆滿後行政當局將依法開展宣告土地批給失效的程序」至於土地的規劃發展覆函表明「現時沒有條件按城市規劃法訂定南灣湖CD區的詳細規劃然而對於社會希望增設休閒設施的訴求當局會認真聽取合理運用土地資源」

  現在南灣湖C1C3C4C5C6C8C9C10C11C12C17D2D5等十三個地段在今年七月三十日已是土地租賃期屆滿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1. 南灣湖CD區十三個地段一直沒有依約發展而土地租賃期已經屆滿且並無有效的建築計劃特區政府有否依法開展宣告土地批給失效的程序

  2. 儘管現時沒有條件按城市規劃法訂定南灣湖CD區詳細規劃但政府既表明願意合理運用資源回應增設休閒設施的訴求現在是否應正式歸納民意訴求著手在不妨礙世遺景觀的基礎上合理運用南灣湖CD區的土地資源回應增設休閒設施的訴求將由哪個部門負責相關工作

  3. 除上述南灣湖CD區十三個地段之外據政府土地資訊網頁顯示可石排灣SESQ2南灣封閉工程A349及青洲河邊馬路B地段土地租賃期亦已經屆滿且並無有效的建築計劃特區政府是否已依法開展宣告土地批給失效的程序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議員吳國昌

   二零一



2016 年 7 月 25 日  星期一   晴天


賽車博物館豪花三億 吳國昌動議公開辯論向公眾交代 愉快 分類: 未分類

 

 

        賽車博物館豪花三億

    吳國昌動議公開辯論向公眾交代


 

 一貫主張重大公共工程立項應由政府主動提交立法會公開審議。政府一直推搪,唯有嘗試由議員動議辯論.......


 

          辯論動議

  基於重大公共利益,本人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五項及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二條B項向全體會議提出辯論動議。辯論動議內容如下:

  特區政府是否值得動用三億元改建大賽車博物館

  上述動議期請全體會議接納。

             理由陳述

  特區政府社會文化範疇二零一六年施政方針內簡短提及要將旅遊活動中心改建成大賽車博物館,但未提及造價。今年七月,特區政府旅遊局局長透露,雖然博物館只是原館翻新,但工程費造價高達億澳門元,引起公眾質疑七月十五日,社會文化司司長進一步透露,三億澳門元只是參考價,實際造價可多可少!

  究竟改建大賽車博物館有什麼具體內容具體功能和預期經濟效益何以值得動用公帑三億元這基本的立項條件特區政府實應透過公開審議說明向公眾交代

  特區政府公共工程超支屢見不鮮,作為最重大公共工程的輕軌系統依舊陷於預算無限、完工無期。現在三億元若只是參考價又有何機制避免重蹈大幅超支的覆轍

因此期望在立法會展開辯論邀特區政府官員前來公開資料共同探討特別是要具體澄清

一、改建大賽車博物館有什麼值得作出重大投資的具體內容具體功能

基於什麼分析研究說明改建大賽車博物館的經濟效益

如何避免大幅超支

從而就「特區政府是否值得動用三億元改建大賽車博物館」集思廣益達成結論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吳國昌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2016 年 7 月 23 日  星期六   晴天


24/7新一輪口頭質詢追究暨大一億 愉快 分類: 未分類

 

 

   24/7新一輪口頭質詢追究暨大一億

吳國昌促改革澳基金會利益迴避制度

堵截黑箱利益輸送公帑外流

促澳基金資源轉注入社


 

口頭質詢事項及問題

在澳門基金會成立初期本人已質疑基金會黑箱作業不迴避利益輸送而可導致惡果並已於二零零年九月為此提出書面質詢結果在一再追問之下特區政府研究了五年才終於在二零一二件由澳門基金會遵照行政長官指示回覆本人的質詢聲稱澳門基金會訂定了《澳門基金會各合議機關適用迴避制度之內部規章》現在特區政府澳門基金會資助暨南大學人民幣一億元事件引起公眾質疑儘管澳門基金會與特區政府發言人辦公室已分別緊急發出說明但揭示疑問更多澳門基金會緊急發出的說明指出這次資助已分別經澳門基金會內兩個合議機關審查與審定這兩個澳門基金會內的合議機關理應都要遵守利益迴避規定)。可是特區政府發言人辦公室緊急發出的說明卻強調身為澳門基金會信託委員會主席的行政長官本人雖然是獲得人民幣一億元資助的暨南大學的副董事長但擔任副董事長沒有收取報酬或利益故此不存在利益輸送因此,公眾質疑在這次審批過程中澳門基金會信託委員會成員內身兼受資助機構機關據位人身份的行政長官沒有履行利益迴避反之倘若這樣都不算違反利益迴避規定則直接牽涉澳門基金會各項資助審批涉嫌黑箱作業利益輸送的問題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1. 在這次資助暨南大學人民幣一億元事件的審批過程中澳門基金會信託委員會成員內身兼受資助機構機關據位人身份的成員包括行政長官本人究竟是否真的沒有履行利益迴避若確實違規是否應對涉及違規審批的資助重新審理反之制度上竟然系統化地縱容兼具本地非牟利社團或機構領導層身份的成員只要不是該社團或機構的受薪僱員就可以在澳門基金會內直接參與審批資助其相關社團或機構的撥款而無須利益迴避則澳門基金會歷年處理的大量資助撥款豈不是完全陷入黑箱作業利益輸送的魔障之中是否須立即改革

  2. 澳門基金會審批資助理應用於本地過去只有在支援四川雲南貴州內蒙等災區及落後地區才偶然作出雪中送炭的支援這次資助暨南大學一億元令市民憂慮打開無規範無休止的公帑外流缺口因而引致不幸的社會意見撕裂特區政府是否應吸收經驗教訓明白澳門基金會本身的體制根本不具備公信力處理這種境外資助今後不再由閉門審議批資助的澳門基金會處理這種撥款而積極建立公開的監察審議施政撥款的制度來處理特區政府的境外資助行為

  3. 澳門基金會每年從博彩毛利中取得百分之一點六是否資源過多以致資助過濫特區政府是否應及早在不影響博企利益的基礎上與各博企調整合約將這博彩毛利中取得百分之一點六的公共資源當中的一半轉注入社會保障基金鞏固社會保障的可持續性以及寬待長者同時促使澳門基金會在節制資源之下切實慎用公帑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議員吳國昌

               二零一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