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賽車博物館豪花三億
吳國昌動議公開辯論向公眾交代
一貫主張重大公共工程立項應由政府主動提交立法會公開審議。政府一直推搪,唯有嘗試由議員動議辯論.......
辯論動議
基於重大公共利益,本人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五項及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二條B項向全體會議提出辯論動議。辯論動議內容如下:
特區政府是否值得動用三億元改建大賽車博物館?
上述動議期請全體會議接納。
理由陳述
特區政府社會文化範疇二零一六年施政方針內簡短提及要將旅遊活動中心改建成大賽車博物館,但未提及造價。今年七月,特區政府旅遊局局長透露,雖然博物館只是原館翻新,但工程費造價高達三億澳門元,引起公眾質疑。七月十五日,社會文化司司長進一步透露,三億澳門元只是參考價,實際造價可多可少!
究竟改建大賽車博物館有什麼具體內容,具體功能和預期經濟效益?何以值得動用公帑三億元?這基本的立項條件,特區政府實應透過公開審議說明,向公眾交代。
特區政府公共工程超支屢見不鮮,作為最重大公共工程的輕軌系統依舊陷於預算無限、完工無期。現在三億元若只是參考價,又有何機制避免重蹈大幅超支的覆轍。
因此,期望在立法會展開辯論,邀特區政府官員前來公開資料共同探討,特別是要具體澄清:
一、改建大賽車博物館有什麼值得作出重大投資的具體內容、具體功能?
二、基於什麼分析研究說明改建大賽車博物館的經濟效益?
三、如何避免大幅超支?
從而就「特區政府是否值得動用三億元改建大賽車博物館?」集思廣益,達成結論。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吳國昌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