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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7 月 15 日  星期五   晴天


荒唐換地流失公共資源 促討回公道追究罪責 愉快 分類: 未分類

 

 

      荒唐換地流失公共資源

     吳國昌促討回公道追究罪責


 

         書面質詢


 

   政公署發表調查報告證實在益隆爆竹廠遺址換地個案中被商人1,655平方米面積土地特區政府152,073平方米土地,嚴重損害公共利益儘管廉政公署判定該換米承諾書違法無效但換地交易早已進行有關商人更已進一步利用土地資源進行交易公眾對於特區政府如何追討公共資源損失追究涉嫌詐騙責任以及嚴守換地關口十分關注和憂慮

  為,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對於益隆爆竹廠遺址換地遭涉嫌詐騙損失重大公共利益個案實在是荒唐流失公共資源特區政府土地工務運輸局現在採取什麼具體措施去追討被涉嫌詐騙失落的公共資源損失

二.特區政府有否將涉嫌被詐騙重大公共資源的資料提交檢察院進一步調查檢控

既有此前車之鑑特區政府對於現時將要還地債的項目(現時政府土地資訊綱頁已列出六大項待償還土地個案)有否展開重新檢查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議員吳國昌


 


 



2016 年 7 月 7 日  星期四   晴天


面對政治角力 認清新土地法 捍衛澳門公共利益 愉快 分類: 未分類

 

面對政治角力 認清新土地法

捍衛澳門公共利益

吳國昌

  本人曾於二零一五年九月廿四日提出書面質詢指出據澳門特區政府地籍資訊網公示資料,南灣湖C區及D區個地段均列明土地發展利用期由一九九九年八月十八日起七十二個月,即至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八日為止,到二零一六年七月底更將抵觸廿五年土地租賃期限。這十個地段原定應在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八日土地發展利用期滿之總共應建造的十多萬平方米住宅、一千多平方米商業場所、十五萬多平方米酒店場所及四萬多平方米停車場,過期逾十年連一方米都沒有!特區政府於今年一月十日書面回覆,承諾土地租賃期屆滿收回。

  在南灣湖CD區十多幅長期閒置地即將於七月底進入廿五年租賃期滿面臨批給失效之際,權貴掀起的政治角力已趨於留白熱化。澳門居民有必要齊來關心捍衛本土公共利益為減少誤解有必要說明

  1. 不管是二零一三年制定的新土地法抑或是原有土地法都同樣土地租賃期廿五年屆滿仍未依約完成發展的土地批給必然失效必須收回新土地法沒有改變規則讓政府搶地

  2. 新土地法確實從公共利益之定義免競批地程序的公開及免競投批地面積限制方面一定程度防範了過去由特首在黑箱作業之下免公開競投濫批土地的弊端

  3. 在新土地法規範下不能在黑箱作業之下免公開競投把這種到期失效收回的土地重新濫批給原發展商正是維護土地公共利益事實上原有土地法都沒有規定要把到期失效收回的土地重新濫批給原發展商政府亦沒有公開政策承諾把到期失效收回的土地重新濫批給原發展商倘若有資料證實政府官員私下承諾把到期失效收回的土地重新濫批給原發展商相關資料應提交廉政公署深入調查

  4. 若設立機制評議拖延批地發展的責任問題應當集中針對超過發展利用期而未完成發展的情況藉以及時清理閒置地或發展障礙。土地租賃期廿五年屆滿仍未依約完成發展依法必然失效必須收回而裁決補儐爭議已沒有比法院更適當的機構

  5. 發展商倘認為批地發展計劃被政府無理拖延蒙受損失無疑有於諸法院求補償的權利個別發展商不喜歡主動訴諸法院亦有其自由權利可是政府有責任依法施政捍衛公共利益否則新土地法對黑箱作業免開投濫批地設下的堤防便會崩潰數以百億計的公共利益會隨時流失!




2016 年 7 月 6 日  星期三   晴天


歷史回顧:質詢促收回南灣湖CD區明置地;政府回覆承諾土地租賃期屆滿收回…… 愉快 分類: 未分類

 歷史回顧質詢促收回南灣湖CD區明置地;政府回覆承諾土地租賃期屆滿收回……

  吳國昌促糾正南灣湖CD區放高決定

 收回歸責發展商過利用期十年閒置土地

書面質詢

  據澳門特區政府地籍資訊網公示資料,南灣湖C區及D區十四個地段均根據運輸工務司司長二零零一年九月作出的一系列批示,分別轉讓土地批給權利予多個發展商。這十四幅批地,均列明土地發展利用期由一九九九年八月十八日起七十二個月,即至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八日為止。到二零一六年七月底更將抵觸廿五年土地租賃期限

  特區政府在完全沒有諮詢公眾的情況下,於二零零六年突然廢止了原有對南灣湖區發展作嚴格規限的南灣海灣重整計劃細則章程,並悄悄調整南灣湖CD區多個地段的街道準線圖,把多個地段建築高度限制由原有的三至五十米增加到百四十至五十米。有澳門居民質疑這次撤限放高顯示當時官商有意合謀讓發展商乘澳門經濟高速增長外來資金流入炒高樓價之際建造超高豪宅圖利,只因其後高官貪污案爆發才有所顧忌。

  事實上,這十四個地段原定應在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八日土地發展利用期滿之總共應建造的十多萬平方米住宅、一千多平方米商業場所、十五萬多平方米酒店場所及四萬多平方米停車場,至今過期逾十年連一方米都沒有!從嚴謹處理閒置地的政策層面看來,更值得質疑的是這大批閒置地竟然在政府現已公開的四十八個未能按期完成土地利用的個案名單中完全無影無蹤!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  地籍資訊網資料南灣湖CD區原本批給發展商的十四個地段(C1,C3,C4,C5,C6,C7,C8,C9,C10,C11,C12,C17,D2,D5),發展商原本依約應在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八日土地發展利用期滿之總共應建造的197945平方米住宅、1222平方米商業場所、156850酒店場所及47790平方米停車場,至今過期逾十年,連個一方米的指定用地都沒有建造出來。這大批地段竟然沒有列入未能按期完成土地利用的個案名單之內進行研究處理?是否有所遺漏?是否應當正式研究把南灣湖CD區這十四個地段收回?

二、  面對當今現實,零六年突然撤限放高南灣湖批地發展的行政決定已完全不合時宜,更不應繼續招惹官商勾結突建超高樓豪宅的疑慮。特區政府可否下決心在切合環境維護的原則下重新規劃南灣湖CD區,把建築高度限制降回三至五十米的水平,並且由政府以身作則,在此限高水平上先利用四個保留未有批出地段(C15,C16,D3,D4)規劃發展公共設文化設施?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議員吳國昌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2016 年 7 月 3 日  星期日   晴天


再促啟動城規保護路環山態 不接受各部門各自為政冇資料提供 愉快 分類: 未分類

 

吳國昌再促啟動城規保護路環山態

不接受各部門各自為政冇資料提供

書面質詢

  近期最令公眾矚目的,趁城規法生效之前向土地工務運輸局取得縱容在路環地段發展樓宇高度海拔一百米地積比率八倍的街道準線圖涉嫌破壞疊石塘山體事件引起公眾質疑,亦引發要求保護路環山體生態的社會行動。行政長官既已表明希望相關部門增加資訊透明度,理應行使法定職權,按照第3/2014號城市規劃委員會行政法規第二條第一款第4項的規定交付城規委員會公開討論。可是,土地工務運輸局回球本人的書面質詢時,卻表示該局「未有相關資料」,而對於 城市規劃委員會可否為及時維護路環生態保護提供意見,則聲稱要待政策研究辦公室開展研究處理。

  為免保護路環山體生態在政府部門各自為政之下不知所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對於有可能興建百米高樓破壞疊石塘山體破壞路環態保護的項目,行政長官會有否按照第3/2014號城市規劃委員會行政法規第二條第一款第4項的規定,作為行政長官交予的事項請城規委員會作出深入研究,特區政府(包括行政長官辦公室)是否掌握明確資料?

二.現時負責就第3/2014號城市規劃委員會行政法規第二條第一款第1項的規定展開研究的特區政府政策研究辦公室,對於保護路環山體生態的問題如何處理?是否應及時交付城市規劃委員會就城市規劃發展的層面提供意見,包括對破壞路環山體破壞路環生態的項目研究採取預防措施?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議員吳國昌

二零一六年七月四日



2016 年 6 月 27 日  星期一   晴天


促檢討調動博彩毛收入百分五撥款 注入雙層社會保障迎接人口老齡結構 愉快 分類: 未分類

  吳國昌促檢討調動博彩毛收入百分五撥款

  注入雙層社會保障迎接人口老齡結構

   索取資料公開有關撥款分配現況

        書面質詢

  特區政府統計預測數據顯示本澳六十五歲以上長者人口佔總人口的比重將會由二零一五年年底的百分之九增至二零三六年的百分之二十點七澳門人口結構正朝向超老齡人口結構發展特區政府必須及早調動資源充實雙層社會保障雙層社會保障當中的社會保障基金須及早公開制定預計未來二十年現金收支情況的現金流動表藉以及早判斷常規的供款是否足以應付未來的進入超老齡人口結構的養老金支出及各項支出及早設定公共資源應需要另一方面雙層社會保障當中的中央公積金除了推動各機構加入提供勞資雙方的恆常供款之外亦同時需要設定政府方面的恆常資助

  現行幸運博彩法律制度第二十二條第項規定每年撥出不超過其博彩經營毛收入2%之款項予一個以促進、發展或研究文化、社會、經濟、教育、科學、學術及慈善活動為宗旨之公共基金會;而第

項則規定每年撥出不超過其博彩經營毛收入3%之款項,用以發展城市建設、推廣旅遊及提供社會保障由於雙層社保均以公共基金會的形式管理提供社會保障的款項顯然適宜有規範地吸納運用幸運博彩法律制度第二十二條第及第八項的公共資源特區政府應當果斷節制資源濫用例如澳門基金會被公眾質疑黑箱作業利益輸送),合理調動資源充實雙層社會保障回應特區進入超老齡社會所需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1. 特區政府現在可否基於社會保障基金的現有資料結合人口統計預測立即公開制定預計未來二十年現金收支情況的現金流動表藉以及早判斷常規的供款是否足以應付未來的進入超老齡人口結構的社保基金養老金支出及各項支出?

  2. 特區政府可否立即針對幸運博彩法律制度第二十二條第及第八項的公共資源運用設定新制度優先調動這些公共資源恆常支援充實雙層社會保障特別是把投入澳門基金會的博彩毛利百分之一點六的資源移轉大部份例如佔博彩毛利的百分之一點二立即轉注入雙層社會保障特別是優先確保社會保障基金足以應付未來的進入超老齡人口結構的養老金支出及各項支出

  3. 在能夠公開資料確保社會保障基金足以應付未來的進入超老齡人口結構的養老金支出及各項支出的基礎特區政府是否應研定建立恆常制度進一步將從幸運博彩法律制度第二十二條第及第八項取得而投入雙層社保的部份公共資源用於中央公積金政府管理帳戶針對恆常在澳門居住的居民作恆常資助體現中央公積金由政府及勞資恆常供款為市民造福將來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議員吳國昌

                 二零一六年二十七


 

        要求查詢索取之資料

  幸運博彩法律制度第二十二條第項規定:每年撥出不超過其博彩經營毛收入2%之款項予一個以促進、發展或研究文化、社會、經濟、教育、科學、學術及慈善活動為宗旨之公共基金會;第二十二條第

項規定:每年撥出不超過其博彩經營毛收入3%之款項,用以發展城市建設、推廣旅遊及提供社會保障。這些每年取得的公共資源絕不宜放任於黑箱作業利益輸送,理應具配充分的透明度並及時檢討調動投入最適當的範疇以為了配合澳門特區社會發長的需要。

  為此,本人基於公共利益,向行政當局索取相關資料:

  1. 根據幸運博彩法律制度第二十二條第與第八項規定取得公共資源,在特區政府安排下,於二零一五年已實行的具體分配情況

  2. 根據幸運博彩法律制度第二十二條第與第八項規定取得公共資源,在特區政府安排下,於二零一六年預算中的具體分配情況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議員吳國昌

                二零一五月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