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長官有責任說明特區特點作優勢互補
駕照認可協議須讓特區審慎研究處理措施
2/7/2018立法會議員吳國昌議程前發言
近期,國務院副總理急召港澳特區行政長官商談粵港澳大灣區區際合作規劃,重申強調特區與內地區際合作的原則是:優勢互補、互利共贏、共同發展。本人促請澳門特區行政長官承擔責任,向中央政府及內地同胞說明澳門特區地小車多的實況,優化駕照認可協議條文,以便協議生效後即先讓澳門市民換領內地駕照,而澳門特區政府則負責在優化公交與步行設施方面為遊客提供方便而不鼓勵遊客自駕遊的公開政策下,謹慎設定內地駕照認可的具體日程及措施。
今年四月十六日政府突然公佈行政長官授權司長簽署與內地的駕駛執照互認的協議,施政涉嫌漠視民意,已引起公眾廣泛關注和不滿。儘管司長在公眾質疑下至今未有簽署駕照互認考議,但問題始終未妥善解決。
一旦實行盲目對等同質化的駕照互認,龐大的潛在需求將隨時催生租車自駕的供應,令本已不勝負苛的交通環境進一步惡化,並且做就條件讓數以萬計的非本地僱員被動員當上過界勞工,破壞本地人就業條件!再者,每年以千萬計內地遊客有權在澳門自駕遊的龐大潛在需求將構成長期的壓力——當特區致府每次投資紓緩交通壓力產生一些正面效果時,就同時因交通稍為改善而引發更多的自駕遊需求,不斷抵銷改善交通的效果!反之,在重視特區特點,強調區際優勢互補的原則下,問題完全可以及早透過優化駕照認可協議妥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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