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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 月 18 日  星期三   晴天


遏止官商勾結利益輸送,公平落實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的選舉權利 愉快 分類: 未分類

18/1/2012民主昌議程前發言

  澳門基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本人認為,二零一四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及二零一三年立法會產生辦法須及時修改,以公平落實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的選舉權利。本人促請行政長官就修改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及立法會產生辦法向全國人大常委提交報告當中,明確提出公平落實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的選舉權利的原則。

  在特區成立之初,為承接回歸前原有的政制和社會環境,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暫時未能公平落實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的選舉權利,以致絕大部份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還未能行使提名與選舉行政長官的權利,造成小圈子選特首,官商勾結親疏有別利益輸送的痼疾。

  修改二零一四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以公平落實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的選舉權利,關鍵在於讓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一人一票參加投票選行政長官。具體而言,最保守的改革辦法是把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轉變為行政長官提名委員會,由提名委員會內一定比例的委員提名,產生行政長官候選人,然後交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一人一票選舉行政長官。

  這不是一步實現「普選」,而是循序漸進,開始落實永久性居民在特首選舉中應有的選舉權,也讓執政集團無須一下子面對太大的或不可測的挑戰,又有利於讓新任或連任的行政長官抗衡小圈子利益輸送的壓力。真正的「普選」必須在提名、競選、投票三大環節都平等開放。

  本人期望隨著社會進步,將來進一步開放提名機制,終於實現真正的普選。若果打算實行更開放的改革,也可以考慮實行真普選,規定由一定比例的選民聯署提名,產生行政長官候選人,然後交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一人一票選舉行政長官。

  無論如何,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的關鍵在於讓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一人一票參加投票選行政長官,否則,單純把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人數增加,例如由三百人增至四百、五百或六百人,那依然是小圈子選舉,只是逼使行政長官候選人照顧更多人的利益輸送,無助於清除小圈子選特首,官商勾結親疏有別利益輸送的痼疾。

  目前立法會產生辦法同樣未能公平落實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的選舉權利。絕大部份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不能對立法會的多數議席,,包括官委及間選議席行使選舉權,造成議會對政府監察力度不足的弊端。

  歷年的間接選舉,每一回都是「等額選舉」,在選前經已安排好人選,在毫無對手的情況之下自動當選。間接選舉已不妥,放在立法會更不該!事實上,民主先進國家只會把功能界別直選代言人應當參與專門領域的諮詢決策組織,而不會把功能界別直選放進國會的。香港特區成立前末代港督在中英爭拗背景下把功能界別直選(形式上已經比間選先進)議席引入立法會,實踐說明仍是走上職能錯置的歪路,功能界別(包括直選的功能界別)已淪落為要被香港市民要求「踢走」的對象!

  修改二零一三年立法會產生辦法以公平落實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的選舉權利,關鍵在於增加直選議席和相應削減非直選議席。對比香港特區,以澳門特區的人口規模,立法會二十九名議員確實已經足夠,斟酌問題在於增直選減非直選議席的步幅大小。最小的步幅是在二零一三年立法會增加三個直選議席,相應減少三個非直選議席,便足做成立法會直選過半的明確政制發展方向,以後再逐步增加直選比例。若果打算把步幅加大,也可以考慮增加更大量的直選議席,只保留小量官委議席(例如三個官委議席),便可完全不抵觸基本法條文,跨出一大步,更有效推動社會菁英一起放下身段,爭取市民支持以直選參與建制。

  本人重申:公平落實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的選舉權利的原則,是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及立法會產生辦法向全國人大常委提交報告當中,須重點提出的內容。



2012 年 1 月 17 日  星期二   晴天


民主昌抗議離場 忿怒 分類: 未分類

我為什麼抗議離場

 

  政府經過諮詢研究,經過延誤和被追問,調整出來的新批地溢價金公式,依然是官商勾結賤價批地。今次問題將劉仕堯逼到埋牆,要佢交代,零四年及零八年公開拍賣分別以6700萬和141千萬成交的土地,以現在新批地溢價金公式計算,分別收多少錢?劉仕堯硬著頭皮讀稿,條數係交代不出來!(請大家看看下面政府答覆的全文,看看是不是真的交代不出)

  於是民主昌唯有公開告訴他, 分別以6700萬和141千萬成交的土地,以現在新批地溢價金公式計算,分別是不足1千萬和不足1億元;還有,今年20121月政府突然批給行政長官選舉委員兼行政會成員兼全國政協的廖澤雲先生剛開設不足一年的新公司3萬多干方米石排灣豪宅地,只收不到25千萬,而即使以2004年地產未起飛的拍賣價水平計,其實價值遠超20,這不是官商勾結利益輸送,算是什麼。喂,幾年來不是已經不斷研究了嗎?新調整之前不是已經深入研究了的嗎?在小圈子選特首官商勾結之下,就是一路研究一路批地1一路出賣澳人利益;條數差成路公路咁,每次改都只是移幾個階磚位,究竟還要出賣澳門人利益到幾時!

  因此抗議離場……………….

   劉仕堯交代不出數字,推說會研究改批地溢價金計算方式……

:我的問題

 

在土地溢價金相比現實市價,落後至少十多倍的情況下,特區政府二零一一年十月底調整土地溢價金計算標準,卻一般只提升三至五成,即便針對高層豪宅,也只是提升九成多,如此尺度,是否仍任令土地溢價金相比現實市價落後至少十倍以上,繼續縱容龐大的利益輸送?

為了以公眾可以明白的方式清楚交代檢討調整效果,現在特區政府可否以筷子基商住宅用地為例說明情況?二零零八年特區政府公開拍賣共四千七百多平方米的商住用地,實踐市價是十四億一千萬元,然則按現時調整所訂土地溢金計算,同樣的筷子基商住用地,價值多少?跟實際市價相差多少倍?又即便以本地樓價未狂飆前的二零零四年公開拍賣一千平方米沙梨頭住宅用地為例,實踐市價六千七百萬(該及展項目已正常完成),按現時調整所訂土地溢金計算,同樣的沙梨頭住宅用地,價值多少?跟實際市價相差多少倍?

 



今日中國.......又一章 鬱悶 分類: 未分類



政府官員今天來立法會答辯賤價批地利益輸送 愉快 分類: 未分類

民主昌質疑溢價金仍脫離市價

促官員到立法會具體交代對比

(去年十一月提問,今年終於要答了)

敬啟者:

本人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以及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二條(a)項、議事規則第四篇第二章第一節及對政府工作的質詢程序決議第二章的規定,要求召集質詢政府工作的全體會議,提出要求政府官員口頭答覆的質詢。質詢事項及問題如後,期予安排。

此致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主席劉掌門

民主昌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口頭質詢事項及問題

  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以來,經常容許迴避公開競投批出土地,而土地溢價金又遠遠低賤於市價,完全脫節,造成龐大的利益輸送。獲賤價批地的發展商,透過轉讓股權,往往取得以十倍計,甚至以百倍計的暴利。「檢討土地溢價金的訂定方法」作為特區政府運輸工務範疇涉及法改的施政政項目,本應在二零一一年第一季完成,但經多番質詢之後,仍延至二零一一年十月底才作出調整。可是,這庚檢討調整,一方面沒有以公眾可以明白的方式清楚交代檢討調整效果,另一方面又涉嫌調幅太低,不能追近市價,延續龐大的利益輸送。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 二零一一年作為特區政府在檢討土地溢價金的訂定方法凡工作中,有沒有正視土地溢價金遠遠低賤於市價,完全脫節,造成龐大的利益輸送,以致獲賤價批地的發展商,透過轉讓股權,往往取得以十倍計,甚至以百倍計暴利的現實?特區政府是否承認,在二零零七年訂定的土地溢價金,相比現實市價,落後至少十多倍?

二、 在土地溢價金相比現實市價,落後至少十多倍的情況下,特區政府二零一一年十月底調整土地溢價金計算標準,卻一般只提升三至五成,即便針對高層豪宅,也只是提升九成多,如此尺度,是否仍任令土地溢價金相比現實市價落後至少十倍以上,繼續縱容龐大的利益輸送?

三、 為了以公眾可以明白的方式清楚交代檢討調整效果,現在特區政府可否以筷子基商住宅用地為例說明情況?二零零八年特區政府公開拍賣共四千七百多平方米的商住用地,實踐市價是十四億一千萬元,然則按現時調整所訂土地溢金計算,同樣的筷子基商住用地,價值多少?跟實際市價相差多少倍?又即便以本地樓價未狂飆前的二零零四年公開拍賣一千平方米沙梨頭住宅用地為例,實踐市價六千七百萬(該及展項目已正常完成),按現時調整所訂土地溢金計算,同樣的沙梨頭住宅用地,價值多少?跟實際市價相差多少倍?

民主昌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2012 年 1 月 15 日  星期日   晴天


赴台觀選成果: software & hardware 開心 分類: 未分類

剛從台灣觀選回來了,各位好!這一次,論成果,SOFTWARE方面有預期的成果,當面聽取大選各大門派的的高論,當然加深認識,而大選在實質競爭中順利完成,更為華人社會民主增益。不過,HARDWARE方面卻出現了情況。首先是在學時深耕資本論形成的習慣,每置身眾多商品的環境,總是第一時間聯想到萬惡的商品拜物教,因此在台北到處吃喝穿戴特色商品琳瑯滿目之中,幾天來個人消費只是挑了一整個麵包,但可憐連這個麵包也似乎取不到實質成果,原因是昨天下午學社一起出去開會時,房間竟涉嫌被清潔過程移走了全部個人物品。經向房務部交涉,只能取回一包最有價值的東西,就是幾天在台期間跟台港各路人馬交換的名片(這證明物品是被驛店當局移走的),但由於無法說明那個麵包的具體種類名號,因此連那些非名牌的內衣褲雜物等都未能尋回便依時返澳了………

不過,從客觀宏觀的層面看,HARDWARE的消費也可說是完成了,因為

1.在促進當地消費而高, 買麵包不管有沒有吃掉,都已產生了作用;

2. 麵包和雜物如果落在更有需要的人手上,效益更大;

3.即使被丟掉,在當地較完善的分類回收再造系統下, 麵包和雜物可能有更具意義的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