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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澳門學社促啟動政制改革的聲明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行政長官聽取各界訴求後,發表施政方針,決定澳門特別行政區二零一二年政改起錨,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和立法會選舉法。現在全國人大常委就澳門政制改革作出決齡,更有利於澳門特區在中央政府的持續關注下,循序漸進建立民主政制。
新澳門學社認為特區政府應立即配合,凝聚方案交全民公決,就來屆
行政長官選舉及立法會選舉進行立法,並持續就長遠政制改革進行諮詢。
茲提出建議如下:
一、 為了清除小圈子選特首及政制不公平下廣受批評官商勾結利益輸送,
讓澳門居民公平有效行使政治權利,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應當立即啟
動民主政制全民諮詢,公開凝聚民意建立共識,在二零一二年上半年
內提出關於改進二零一三年立法會選產生方式和二零一四年行政長官
產生方式的具體方案,以公平公開公正的方式交由市民選擇,以便在
二零一二年下半年及早將獲得市民支持的行政長官選舉法案及立法會
選舉法案交來立法會審議。
二、 澳門的政制發展應當循序漸進。因此,特區政府啟動的民主政制全民
諮詢在二零一二年上半年之後,仍應當持續下去,就二零一四年以後
的進一步發展,進一步凝聚民意,制定時間表和路線圖,以及詳細議
定具體的優化制度。
三、 對於改進二零一四年行政長官產生方式的具體內容,我們建議二零一
四年把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改為提名委員會,讓永久性居民一人一票
參加投票選特首。雖然只是假普選,但既可以讓執政集團無須一下子
面對太大的或和不可測的挑戰,又有利於讓新任或連任的行政長官抗
衡小圈子利益輸送的壓力。將來再循序漸進,開放提名機制,邁向真
普選。
四、 對於改進二零一三年立法會產生方式的具體內容,我們建議增加立法
會直選議席至少三個,減少立法會非直選議席至少三個。事實上,社
團間接選舉制度已經落伍,應逐步淡出。真正有強大活動能力的社團
,本身就已經能夠在直接民選當中爭取議席,實不應另設「間選」途
徑享受特權;反之,活動能力不大的社團,成為在「間選」中被臨時
收羅的對象,實非健康的政治生態。當下只要增加不少於三個立法會
直選議席,相應減少不少於三個非直選議席,便足造成立法會直選過
半的明確政制發展方向,既可加強議會的監察力度,增加循直選參政
的機會,更藉發展方向鼓勵社會精英接受直選洗禮。
五、 澳門基本法儘管在行政長官方面,沒有積極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
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但容
許透過修改基本附件一(連基本法正文一個字都不用改)就可以完全
達致由普選產生;在立法會組成方面,也容許透過修改基本附件二就
可以達致增加直選議席,刪除全部間選議席,以及把官委議委減到只
剩一個,直到連最後一個官委議席也取消,才須觸動基本法正文。澳
門特區應當凝聚共識,依照實際情況,循序漸進,讓政制改革嚴格依
據基本法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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