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
今年八月一日,澳門進入了由特區政府主導的巴士服務批給營運模式。有闗當局一直都強調當新模式啟動後,政府投入大量公帑,會對澳門公交系統帶來優化和改善班次數量等正面效用,公交服務預期會有大幅改善。
可是,新模式實施的第一天,就出現種種混亂現象。雖然,作為新的模式伊始,須一定時間磨合是可以理解的。只是新模式營運下,竟然連一些極基本問題也出現混亂,如發車時間延誤,班次無法滿足預期目標,車輛故障頻生、付費系統和換乘均出現問題,這就難於理解。有市民批評新營運模式恍如沒曾作過任何準備似的,導致市民和乘客感到不滿,影響正常上班出行。
而在新模式開始實行前幾天,先後有兩家巴士公司因司機福利待遇問題,險些釀成罷工的局面。要靠交通事務局和立法議員的協調下,司機和巴士公司才有初步的共識,還需再作進一步談判,這都說明,要改善巴士服務,仍須解決一些深層次的矛盾。
在新模式的開前始後,產生出一大堆均令人不滿及不可接受的問題,如新營運公司竟在開始提供服務之才發現根本無力應付,而須由交通事務局安排其他公司臨時「助拳」。而新營運公司卻以聘不到足夠人手來作解釋。只是,作為一家要投標承擔本澳公共服務的公司,難道事前竟對澳門的勞動力市場全無了解?難道竟不知道本澳重型車司機是一個不容輸入外勞的行業?有關企業竟然對此全無應對能力?實在令人驚詫。
交通事務局在巴士新模式營運後出現的混亂狀況,一直希望市民體諒,只是,特區投下重資,專門成立一個局級部門來處理交通問題,但成立多年卻全無成果。稍一大動作即混亂頻生,卻要求市民體諒,捫心自問,如此績效是否能過得自己關?
為此,本人作出以下質詢:
一. 新一家巴士公司在新巴士營運模式開始運作前仍未能聘請指定數量的巴士司機,使新模式運作後本澳巴士系統未達到原定提升四成巴士服務班次,導致公交服務比往日還要糟糕。要由交通事務局安排其他公司代其提供服務,這�堹A及兩個問題,就是罰則和服務費用的計算。有關當局早前已表示會就此過失處罰有關巴士公司,但具體的處罰內容為何?能否向公眾交待?而當交通事務局安排其他公司代有關公司提供服務,費用如何計算?是從原公司的服務費用中扣除還是由當局額外付費?涉及這種扣除或額外付費的金額是多少?
二. 新參與營運的巴士公司以聘請人手不足作為出現混亂的藉口,當局是否接納?又有何善法破解?本來,在自由市場中,勞動力的供需是有其規律的,當勞動力供過於求,市場價格就下降;相反,若求過於供的,則市場價格上升,以吸引更多人投入勞動力市場。可是,本澳由於濫輸外勞已成慣例,衝擊了勞動力市場的正常運作。每當人手不足,各企業甚至當局就只盯着增加外勞的輸入,而非推動調升薪酬福利以吸引更多的勞動力投入市場。現時三家巴士公司都聲稱人手不足,但從剛發生的兩宗勞資糾紛則可表明,巴士服務的營運者並沒有善待員工,並無為員工建立良好的待遇和職業保障,試問如何能吸引員工加入及營造員工的歸屬感。過去,巴士服務雖屬特許經營,但始終是私人企業,當局很難對經營公司之員工薪酬福利提出具體要求。但現時新的模式下,巴士公司所提供的是一種承包服務,行政當局是否能基於改善服務的理由推動各巴士營運公司建立一套優於勞工法的福利制度和職業保障制度,以確保其行業的吸引力,吸引優秀司機加入服務,令其人力資源不虞有缺?
三. 新巴士營運模式實施的第一天,就出現各種混亂的情況,甚至當日就有兩人因此受傷送院。當局是否承認前期的準備不足和對實行時各種可能發生的狀況缺乏足夠預計?運輸工務司及交通事務局是否須承擔責任,而不是只懂要求市民體諒和忍耐?以現時的新巴士服務營運模式,行政當局有甚麽進一步的改善計劃,以確保大量公帑的投入(包括巴士營運費用和特為改善交通工作而成立交通事務局的營運費用)具應有效益?
民主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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