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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5 月 23 日  星期一   晴天


「八九民運圖片資料展覽」抗遺忘 鬱悶 分類: 未分類

「八九民運圖片資料展覽」抗遺忘
 燭光集會六四晚玫瑰堂前地舉行

 

  一九八九年,是神州大地風雲激蕩、充满可歌可泣的一年。從胡耀邦逝世而引發的北京學運席捲全國,成了一個波瀾壯濶的愛國民主運動,令古老的中國再起請「賽先生」進來的呼聲的。雖然這絲呼聲在六四鎮壓之下被無情地壓碎,但種在人民心中這顆追求民主、自由、法治、人權的種子仍然頑強地留存下來,等待春天的再次來臨。

  二十二年過去了,民主運動雖遭鎮壓,而統治者亦極力打壓任何有關六四事件的政治訴求。但二十二年來,中國民間社會在政治高壓下,要求平反八九民運,為愛國民主運動正名,為被害者討回公道之聲從未停止,其中由死難者家屬所組成的天安門母親更積極尋求公正評價,眾多知識份子及異見人士亦不避打壓堅持上書,展現了正確對待歷史事件的良知。而澳門二十多年來,要求平反八九民運,為受害者討回公道之聲也從未停息。

澳門民主發展聯委會主辦的「八九民運圖片資料展覽」已於5月9日起在本澳八個地點循迴展出。「八九民運圖片資料展覽」以圖片為主,由「悼胡」、「遊行」、「絕食」、「戒嚴」、「聲援」、「鎮壓」和「迴響」等環節組成,重現八九民主運動多個階段的重要場景,幫助公眾對抗遺忘及讓年青新一代能對六四事件有所認識。

回顧二十多年來,中國民主運動雖在六四事件後遭殘酷打壓,但石在火不會滅,中國人民在血泊中又爬起來,仍然堅持要求政治改革、實現民主憲政,要求結束獨裁政治的聲音仍不屈不撓地表達着,如零八憲章運動就是其中的表表者。進入九十年代中,面對官商勾結搶產奪命的暴行,中國人民又開展新一輪的維權運動。有正義感的法律界人士亦協助受害者維權,同樣遭到打壓,維權人士、維權律師紛紛受到政治逼害,但維權風雲方興未艾;近幾年,針對政府的腐敗,公民權利不受尊重,中國人民又開展公民運動,公民報導、公民調查,有如雨後春筍般出現,不管政府是否漠視人民受憲法及法律所保障的公民權利,但人民就是要行使公民的權利來對政府進行監察,對貪腐問題進行追查和揭發。

從民主運動、維權運動到公民運動,展覽都有所反映。因此,獲和平獎的劉曉波及零八憲章運動遭打壓、胡佳、楊春林、黃琦、趙連海等著名維權人士及追查四川大地震中造成嚴重人命傷亡的豆腐渣工程的譚作人、劉賢斌、冉雲飛及艾未未等公民運動的代表人物亦可在此展覽中見其身影。

展覽首站於5月9日起在筷子基北灣休憩區舉行,及後移至白鴿巢公園內、5月15日起在媽閣廟前地展出,稍後將於5月18日起在宋玉生公園、5月21日在華士古公園、5月24日在黑沙環公園、5月30日在三盞燈圓形地,最後一站於6月 2日起配合六四燭光集會在玫瑰堂前地展出。

澳門民主發展聯委會將繼續於六月四日晚上八時半起在玫瑰堂前地舉行六四燭光集會,體現澳門人在此大是大非的問題上、在追求正義、追求民主的路途上絕不缺席。



2011 年 5 月 22 日  星期日   晴天


反美帝 開心 分類: 未分類

卡爾文森號來港澳,這裡有反美帝反外部勢力干預的年青人各有主張

一派認為要抗議,要他們撤出中東和東亞地區;

另一派認為應當優待來澳門,把他們的薪金都轉化為本地博彩收益



2011 年 5 月 21 日  星期六   晴天


民主新怒質七潭公路地​段改用途 愉快 分類: 未分類

書面質詢
  氹仔七潭公路葡京花園旁的閒置土地,面積約一萬五千四百平方米,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已批出,據稱因訴訟問題令有關項目拖延而未能發展。訴訟至零四年經終審法院審結告一段落,但仍延至七年後的今天才再度發展。而新的發展計劃就是更改用途申請,將原來的酒店及住宅項目申請改為一單純的住宅發展項目,計劃興建多幢最高36層住宅,海拔高度最高154米的屏風樓豪宅項目。

  政府在社會壓力下聲稱要清理閑置土地,將四十八幅列為可歸責於發展商而啟動收回程序,只是,是否歸責往往存乎官員之「自由心證」,並無令人信服的客觀標準。其中有部份不歸責的土地是以進入司法訴訟遭阻延發展為由。上述氹仔七潭公路葡京花園旁的閒置土地,從上世紀八十年代批出,歷時二十多年,中間曾經歷了十年的訴訟期(1994年至2004年),發展商則以此作為拖延發展之理由。而特區政府接受其修改用途申請及進行公開旁聽,說明政府是接受其二十多年的土地閑置是不可歸責的。只是,在土地批出的二十多年中,其間僅十年是在司法訴訟期內,而土地的拖延發展到底算不算是不可歸責?實令人疑惑。難怪社會一直質疑,有當局的清理閑置土地是對沒背景、沒關係、不懂花錢的發展商所批土地就收回,而對有背景、有關係、有門路懂花錢的就放生之說。

  此外,在上述旁聽會上,作為土地發展諮詢小組成員的文化局局長吳衛鳴表示,他本人到現場了解過環境,認為小潭山並不適宜興建高層建築物。他並引述民署對有關方案的研究,指小潭山植物少,山體不夠穩固,應加以保護。但此方案在接近小潭山環山徑地方興建高層樓宇,易形成屏風效應,影響空氣流動,日照時間和植物生長,導致植物生長失衡,甚至衰退死亡。另外興建項目太近山體和步行徑,建築物達海拔一百五十四米高,遠高於小潭山最高海拔一百一十米,嚴重影響小潭山的景觀。  對此項目計劃的重大改變,特區政府似乎又再大開綠燈,進行公開旁聽,容許公眾發表意見,只是最終決策又是如何?公眾意見是否能確實予以考慮和重視,會否「意見接受,批准照舊」?為此,本人向行政當局提出質詢:

一.      氹仔七潭公路葡京花園旁的土地,批出二十多年,中間雖曾經歷了十年的司法訴訟,但二十多年內僅有十年是司法訴訟,是否應成為發展商合理閑置土地之理由?

二.      當年批出土地予發展商是用於興建酒店及低層別墅之用,而現時發展商所提出的發展計劃是對土地用途作重大的更改,政府有甚麼理據容許作如此重大的修改用途?若所批土地不能按原計劃來發展,政府應收回土地,這是社會的基本共識。緣何政府要逆民意而動?發展商在旁聽會上狡辯稱:「鑑於原規劃準備興建酒店地段的所在位置,由於地勢關係,大型旅遊車難以進出,現場的條件亦可能無法滿足政府部門對酒店發牌的嚴格要求。」到底所謂「無法滿足政府部門對酒店發牌的嚴格要求」是否屬實?旅遊局方面對此有否發表過意見?

三.      文化局局長吳衛鳴在上述聽證會中引述民署的環評報告,指小潭山植物少,山體不夠穩固,不宜建高樓。而此方案在接近小潭山環山徑興建高層樓宇,易形成屏風效應,影響空氣流動,日照時間和植物生長,導致植物生長失衡。另外興建項目高達海拔一百五十四米高,遠高於小潭山最高海拔一百一十米,嚴重影響小潭山的景觀。很明顯,民政總署此環評報告極為重要,到底土地工務運輸局是否知悉?運輸工務司司長是否得悉?在考慮有關申請時會否以此環評報告作重要參考?民署已對此項目作出此環評報告,環境委員會又有否進行環評研究?結論如何?何以同樣作為土地發展諮詢小組成員的環保局局長張紹基在旁聽會上不置一詞?   
 
                   民主新
                    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2011 年 5 月 20 日  星期五   晴天


三大玄學家不明真相 開心 分類: 未分類

噴水池接過免費報紙,三大玄學家貢獻贏錢妙法,睇來睇去,總覺佢地唔係賭城本地人,始終有點不明真相; 第四個玄學家民主昌瀏覽六大博企毛利業績,夜觀佔八成半財政收入的博彩稅收數據,合指一算,唯一贏錢妙法,應當係不賭是贏錢!



2011 年 5 月 19 日  星期四   晴天


蓄意陷害貧困長者? 忿怒 分類: 未分類

書面質詢

本澳近年的通脹率不斷上升,與去年同期比較:2011年 1月的通脹率為 4.92%,2月份為4.70%,3月份更為5.46%。通脹的加劇,已對居民的生活構成嚴重的影響。社工局在參考消费物價指數,尤其是食品、非酒精類飲品,以及住屋、交通等民生必須開支後,於今年四月一日修改個人最低維生指數的幅度,由每人2640元加至3000元。行政長官除在今年初呼籲僱主加薪予員工以對抗通脹外,亦將養老金的金額由1700元上調至2000元,足見行政長官對市民的關心。可是,在企業回應特首呼籲作出加薪以助員工抗通脹,以及政府提升養老金金額後,個別申請社屋輪候多年的人士,特別是老人家,竟因企業加薪和養老金上調被指收入超出上限,因而被取消輪候資格。行政長官的一番好意,在法規未能同步配合的情況下,變成申請人被除名的陷阱,相信這不幸的結果,並非行政長官所樂見。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對於申請社會房屋每月總收入設定的第297/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公佈於2009年8月10日。原有的金額調整無法估計這兩年的高通脹現象,可惜特區政府並沒有因應近年急劇的通脹情況,作出適時、適當的應對。在法規跟不上社會變化的情況下,面對不斷上升的租金和樓價,難道要社屋申請者自動凍薪或減薪,甚至辭職以待社屋的分配?因此,行政當局會否考慮實際情況,對於在今年內受加薪影響,而導致收入超出上限被除名的個案,作出合乎人道的酌情審理,避免輪候多年的申請者面臨上樓之際被剝奪資格?

二、養老金的發放有其特定的要件,給付的金額部分為當事人過往供款的回饋,是否被列為收入已有可商榷的地方。現時個人最低維生指數為3000元,區區2000元養老金實無法維生。年老力衰之際,風燭殘年之時,理應在家頤養天年,現時仍需在職場打拼,賺取微薄薪金以餬口,當中境況可想而知。若再因計算2000元養老金的生活保障被除去社會房屋輪候多年的排名,豈不是把這批生活在社會夾縫中的高齡人士,連喘息的機會也奪取?有關當局會否把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精神推而廣之,考慮養老金給付的特殊性質,把養老金剔出申請者的總收入計算中,讓要靠工作維生的長者能老有所居?

三、特區政府在養老金每月二千元及低薪人士工資補貼王四千四百元(兩者合計六千四百元)的現行制度下,卻利用社會房屋申請人入息上限(一人家團為六千元),把勉力工作維生的老人家全部掃出社會房屋申請行列,是否有蓄意坑陷貧困長者之嫌?這現象又是否應反映社會房屋申請人入息上限實不合理,應立即修改社會房屋申請人入息上限以符合社會現實,照顧貧困家庭?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議員陳偉智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