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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1 月 17 日  星期二   晴天


議程前發言 質問二零一六下半年市政機構諮詢不兌現 愉快 分類: 未分類

 質問二零一六下半年市政機構諮詢不兌現

    促公開諮詢設分區直選市政機構

  17/1/2017立法會議員吳國昌議程前發言

  特區政府在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公佈的二零一六年財政年度施政方針行政法務範疇內承諾籌設非政權性市政機構,並表明「於二零一六年下半年形成初步建議並向社會各界開展諮詢」。行政長官在立法會全體大會上回應本人提問時,亦表明已進行審慎研究,將於二零一六年下半年進行公開諮詢,期望二零一八年完成非政權性市政機構的設置。可是,二零一六年已經完全過去,公開諮詢竟然推不出來。特區政府究竟何以現在二零一六年完全過去仍推不出來?

   根據基本法第九十五條及第九十六條規定,設立市政機構是澳門特區的內部事務,機構的職權完全由特區法律規定,但行政法務司司長昨天突然說要等待跟中央政府部門交換意見,究竟是中央政府哪個部門突然主動出手干預,抑或是司長找藉口推搪施政延誤的責任,更須向全澳市民交代。

  本人再次促請特區府立即交代籌設非政權性市政機構的初步方案

  現時香港特區每一個非政權性區域組織(即區議會)都已實行分區直選,在每一個區議會都在其會涵蓋區域範圍內再進一步分區以一人一票選出區議員,並且已全面廢除了官委制度。澳門特區的人口和面積相當於香港特區十多個分區之一,澳門特區設立一個非政權性市政機構,當參考鄰近地區行之有效的在體制建設積極反映各區民意的制度

  具體而言,特區政府當應立即公開諮詢,建設一個由澳門居民透過分區直選產生的市政機構,並籌備把民政總署的社區諮詢委員會機制相應改革為市政議員分區參與的各區地區管理委員會機制,處理就各區內的文化、康體及居民所面對的環境衛生事務當中涉及區內具體公共設施、服務措施


 


 



2017 年 1 月 16 日  星期一   晴天


質疑政府室內控煙立場搖擺 倘要證實員工接受吸煙室須辦娛職員工公投 愉快 分類: 未分類

 

吳國昌質疑政府室內控煙立場搖擺

倘要證實員工接受吸煙室須辦娛職員工公投

促推動博企轉設特定露天吸煙區


 

書面質詢

回想六年前立法會審議控煙法的時候,本人已經一再提出,賭場室內的全面控煙,最好就趁博彩產業上升期及早實施,既可避免在產業下行時才實施所產生的非理性恐懼,更可反過來把室內全面控煙這個元素包裝推廣作為先進博彩產業的特色。過去幾年,博彩項目中場終於落實了室內全面控煙,但貴賓廳仍未落實。等到現在政府要立法準備推行全面控煙時,賭業經歷產業下行階段,對於落實室內全面控煙果然觸發了非理性的恐懼。儘管衛生局官員曾經承認,世界衛生組織已經一再表明,經科學驗證,最高效能的通風和過濾系統都不可能將吸煙產生的污染物即時全清除,任何吸煙室都無法完全防止吸煙產生的污染物滲漏,故吸煙室設在室內則負面影響實無可避免。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在立法會施政辯論時聲稱,若得到娛樂場員工的同意,可以讓娛樂場設高規格吸煙室,令人質疑政府立場搖擺。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1. 現在特區政府是否仍然承認,最高效能的通風和過濾系統都不可能將吸煙產生的污染物即時全清除,任何吸煙室都無法完全防止吸煙產生的污染物滲漏,故吸煙室設在室內則負面影響實無可避免?

  2. 社會文化司司長在施政辯論中聲稱,娛樂場設吸煙室的建議,必須得到娛樂場員工的同意。特區政府如何確定娛樂場員工的真實意向?會否籌備針對娛樂場全體員工進行一次嚴謹的意向公投作出決定?

  3. 以澳門特區的博彩產業發展的水平,真正投入重資各大娛樂場都有優良的條件在天台、陽台、平台等室外地方設置貴賓吸煙區。這種露天吸煙區只要略加心思佈置,既可以讓有此服務需要的貴賓廳安排通往露天吸煙區的便捷通道,也可以把露天吸煙區包裝成有獨特景觀的場所,甚至可成為推廣的亮點。特區政府有否就博企倘有需要可及早籌備為個別貴賓廳特設室外吸煙區,與各博企協商,以利優化產業質素?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議員吳國昌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六日



2017 年 1 月 10 日  星期二   晴天


書面質詢 促落實填海新城澳人澳地 確立炒住分途 愉快 分類: 未分類

      吳國昌書面質詢

 促落實填海新城澳人澳地 確立炒住分途

                            書面質詢


 

  鑑於過去延誤多年的新城填海現在已加緊進行,填海新城城市規劃即將具體研製,作為房屋發展長效機制的填海新城澳人澳地,實有必要及早落實。特區政府現在已經必要就填海新城澳人澳地的定義問題、土地供應、購買和轉售限制、法律配套等方面作出決定。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1. 特區政府是否承認,過去委託學術機構研究澳人澳地政策但當年填海新城進度緩慢,以致兩份研究報告(澳門大學研究中心的房屋政策澳人澳地研究報告及澳門理工學院的澳人澳地經濟法律分析研究報告)均只能一般性地分析澳人澳地政策的利弊,未能具體結合填海新城規劃來具體研究在特指填海新城範圍實行炒住分途的「填海新城澳人澳地」,而現在趁填海新城城市規劃即將具體研製,應當及時就具體結合填海新城規劃來具體研究在特指填海新城範圍實行炒住分途的「填海新城澳人澳地」?

  2. 由於填海新城未有批出任何發展地段,絕不牽涉既有的土地房屋私人產權,可特區政府是否同意,必須頂住權貴壓力,在落實填海新城澳人澳地之前絕不偷步批地換地,並且須及早在不涉既有的土地房屋私人產權的情況下,先建立法定限制,切實利用整個填海新城的住宅地供應在炒住分途的基礎上解決門居民的居住需要?

  3. 在澳人澳地的購買及轉售限制定義方面,為確保填海新城澳人澳地更好發揮讓澳人有公平置業改善生活環境,避免囤積投機(包括本地人的囤積投機),特區政府是否同意設定較嚴謹的條件,規定填海新城住宅單位交易(包括將來可依法轉移出市場的經屋單位),全都限定只准由手上不超過一個住宅單位的澳門永久性居民購置?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議員吳國昌



2017 年 1 月 9 日  星期一   晴天


評突擊加費的施政鬧劇 愉快 分類: 未分類

具體施政方向: 在無力解決問題而長期被指不作為之下,用簡易官僚手段表達不是不作為。當民意反彈,便更好藉口尊重民意請各位容忍繼續不作為的現狀。
背景一: 不用重手加稅加罰手段而用加費手段,方向是加重用車成本但其實不可能有顯著限車作用。但藉口跟上成本增長的加費可避開審議程序,對官僚方便。不預警而實行有助引起注意,產生預期的反彈。
背景二: 現在確實是我車過多,但私車過多完全是經濟繁榮加政策取向造成的。過去面對經濟繁榮引致交通問題時,在政策主要有兩種選擇,一是實行嚴格公交優先巴士捷運,令私車增長無用(但公眾會質疑幫巴士公司霸道發財),二是容讓私車增長而另建輕軌,待輕軌實行後減低私車的作用。當年當面提問特首,何特公開表明選擇輕軌以利和諧,因為青年人買不起樓可以買車。迢政策造成私車過量積重難返局面再加上輕軌爛尾,交通亂局已非政府有能力解決。
背景三: 輕軌本不闈1不可能的方案,但本地商界不希望被強國大企吃盡本地公共工程利益,政府遷就小圈子把輕軌工程盡量拆給本地商界,卻因而搞到爛尾。迢最大1共工程爛尾本身是嚴重的施政失敗,現在卿有當時當政的官員(司長局長主任等等)都全被離職,但在小圈子不希望產生問責骨牌效應之下,卻無一實行公開的問責。
背景四: 現接任的一眾官僚全不認為迢施政失敗是他們的責任,亦沒有能力在任內真正解決施政失敗後的困局,只願意施小手段表示自己不是不作為.......



2017 年 1 月 4 日  星期三   晴天


落實填海新城澳人澳地 確立炒住分途 愉快 分類: 未分類

  落實填海新城澳人澳地 確立炒住分途

  4/1/2017立法會議員吳國昌議程前發言

  二零零七年四月,本人與區錦新議員公開致函國務院溫家寶總理,請求在審批澳特區填海新城計劃時,注視特區具體城市環境以及官商勾結賤價批地建豪宅的問題,請求節制在澳氹間水道填海的規模而著重在澳門東方填海發展,嚴防濫用免公開競投賤價批地建豪宅炒賣,以及規定利用整個填海新城住宅地集中力量解決澳門居民的居住問題。

  等到二零零九年國務院批准澳特區填海新城計劃之後,儘管填海進度緩慢,我們幾年來已經向行政長官一再提出,須確立填海新城澳人澳地,實行炒住分途,利用整個填海新城住宅地集中力量解決澳門居民的居住問題。這幾年來,特區政府曾經安排學術構研澳人澳地,而行政長官只作出政治決定,在填海新城A區保留可建二萬八千個公屋單位的土地儲備,而未有就利用整個填海新城住宅地建立炒住分途的房屋市場作出決定。

  現在新城填海終於接近完成,填海新城各區亦將會展開城市劃研究。現在必須指出,過去特區政府委託學術機構研究澳人澳地政策,但當時新城填海工作延誤,以致學術機構只能一般性地分析澳人澳地政策的利弊,未能具體結合填海新城的現實來研究落實「填海新城澳人澳地」只能嘗試提出符合澳人澳地條件幾種房屋類型,而政府據此推出的「置安居」諮詢卻在土地資源不確定之下被質疑會否削減經公屋用地,以致意見分歧而沒有結果。

  鑑於延誤多年的新城填海現在已正加緊進行,可作整體規劃,本人促請特區政府應當及早確定填海新城澳人澳地的土地供應,明確包括整個面積七百三十公頃可建五萬四千個住宅單位的填海新城作為澳人置業安居改善生活環境的長效機制,可建二萬八千個經屋社屋單位的公屋土地儲備集中有序建造社會房屋經濟房屋,其餘地段及早在城規層面佈置各種服從澳人澳地原則的住宅地段,發展新類型公共房屋、中轉屋、公務員宿舍以及澳人私樓市場。為確保炒住分途,更應及早研定較嚴謹的條件,規定填海新城住宅單位只准由手上已有不超過一個住宅單位的澳門永久性居民購置

  行政長官過去已經屢次在立法會表明,未有批出填海新城任何土地。本人再次促請行政長官落實填海新城澳人澳地,體現填海新城改善本地人居住環境的目標。將來任何動用填海新城還地債的項目,都必須遵從澳人澳地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