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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昌質疑特首施政報告突顯法改滯後
敬啟者:
本人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六條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二條(e)項的規定,
就公共利益事項提出質詢,要求書面回覆,質詢內容如後,期予安排。
此致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賀掌門
民主昌
二零一五年 十一月二十三日
書面質詢
因澳門特區因法改滯後致各範疇機制運作不順窒礙發展已素為市民所垢病。行政長官剛發表二零一六年施政報告,對比報告內列明的法律提案項目,此種口惠而實不至的法改滯後現象仍十分顯著。
行政長官二零一六年施政報告,明文承諾「《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明年將進入立法程序」,「爭取《社會工作者專業認證及執業註冊制度》明年進入立法程序」,但施政報告附錄一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二零一六年法律提案項目完全沒有《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社會工作者專業認證及執業註冊制度》等項目。
行政長官二零一六年施政報告明文承諾「完善《勞動關係法》包括對男士有薪侍產假及疊假進行修法」、「完善《聘用外地僱員法》」,但施政報告附錄一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二零一六年法律提案項目完全沒有相關項目。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 籌設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是特首上一屆任期內領導的政府早已研究多年並已進行公開諮詢的工作,為什麼現在行政長官聲稱《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明年將進入立法程序,但《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卻不是二零一六年的法律提案項目?不作法律提案,如何進入立法程序?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究竟要拖到何時才能成事?
二、 籌設社會工作者專業認證及執業註冊制度也是特首上一屆任期內領導的政府早已研究多年並已反覆進行業界研討及公開諮詢的工作,為什麼現在行政長官聲稱爭取《社會工作者專業認證及執業註冊制度》明年進入立法程序,但《爭取《社會工作者專業認證及執業註冊制度》明年進入立法程序》卻不是二零一六年的法律提案項目?不作法律提案,如何進入立法程序?社會工作者專業認證及執業註冊制度究竟要拖到何時才能建立?
三、 一系列行政長官聲稱要完善要制定勞工範疇法制建設,為什麼完全不列為二零一六年的法律提案項目?是否口惠而實不至?
民主昌
二零一五年 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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