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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0 月 28 日  星期三   晴天


民主昌質疑高官在公共財政緊縮下再調薪 愉快 分類: 未分類

 民主昌質疑高官在公共財政緊縮下再調薪

敬啟者:

本人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六條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二條(e)項的規定,

就公共利益事項提出質詢,要求書面回覆,質詢內容如後,期予安排。

此致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賀掌門

                             民主昌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書面質詢

  特區政府經濟財政司聲稱要緊縮財政開支,而行政法務司卻聲稱計劃調整公務員薪酬而不處理每次調薪肥上瘦下的問題,引起公眾質疑。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 政府須緊縮財政開支的情況,高官的薪津是否不應再次調升,以免激起民慣?

二、 特區政府與公務員團體多年來商討劃分高低公務員薪俸點以免每次調薪產生肥上瘦下效果的問題,至今有何研究成果

三、 倘若特區政府堅持計劃調薪,可否只以不高於通脹的水平集中調整基層人員的待遇,而不再在須緊縮財政開支的情況下作肥上瘦下的調薪?

                          民主昌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2015 年 10 月 26 日  星期一   晴天


調動低薪補貼資源設緩衝機制支援本土小企推行最低工資 愉快 分類: 未分類

   26/10/2015民主昌議程前發言

 

  鑑於推行最低工資不應無限期拖延,已實行多年的低工資補貼正面作用已經見頂,造成接受低工資補貼之實體喪失調高薪酬動力的負面效果,把資源轉化為配合推行最低工資的緩衝機制可以發揮更積極解決在職貧窮的作用,本人於二零一四年提出書面質詢,促請特區政府籌劃設定調動低工資補貼資源去支援實現最低工資制度的動態緩衝機制,並具體提出本地原有低薪僱員的動態補助緩衝方案。

  今年一月勞工事務局局長遵行政長官指示作出書面回覆,除提及當時關於物業管理範疇的最低工資法案已提交立法會審議外,並表明將會就議員提出調動低薪補貼資源設定動態緩衝機制支援本土小企全面推行最低工資的建議作出研究,但至今一直未見進展。

  在迎接實行物業管理範疇最低工資之際,已有部份大廈小業主對於物業管理範疇的最低工資未有相應配套措施表示憂慮。部份大廈管理委員會表明擔憂不能獲得大廈小業主認同增加管理費用以回應物業管理範疇最低工資所需,會導致大廈公共空間管理失敗,亦有個別年長低薪物業管理僱員向立法會議員反映擔憂實行最低工資後反遭解僱淪為失業。

  具體而言,特區政府應籌劃設定動態緩衝機制,在實行最低工資的第一年,針對原有受聘於本地小商號或大廈小業主之本地僱員當中原已申領低薪津貼,工資未達法定最低工資水平者,在僱主確保支付僱員薪酬不低於法定最低工資的七成的基礎上,政府給予工資補助讓僱員得到法定最低工資的收入,並規定這些接受工資補助的小商號此後每年必須給予相關低薪僱員調升薪酬幅度不少於6%,而政府續補助至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直至僱主支付薪酬本身已達到當時最底工資水平為止

  在迎接實行物業管理範疇最低工資之際,特區政府應當優先規劃,針對物業管理範疇調動未實行最低工資前的低薪補貼資源建立上述緩衝機制,既及時紓緩小業主的負擔,紓緩大廈管理問題的壓力,亦同時鼓勵維持原有物業管理僱員的工作機會。



2015 年 10 月 20 日  星期二   晴天


促活化工廈重支援文創   倘改建住宅應提供經濟房屋 愉快 分類: 未分類

  民主昌促活化工廈重支援文創

   倘改建住宅應提供經濟房屋

敬啟者:

本人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六條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二條(e)項的規定,

就公共利益事項提出質詢,要求書面回覆,質詢內容如後,期予安排。

此致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賀掌門

                            民主昌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書面質詢

  近期政府批准漁翁街有工業大廈透過活化計劃更改土地用途重建成商住樓宇,引起公眾爭議。陸續有市民向立法會議員反映意見,有認為溢價金超低涉嫌官商勾結,有認為批准住宅單位限尺不限價無助解脫樓奴命運,更有認為批建限尺不限價住宅鼓勵發展商牟暴利令活化工廈計劃偏離支援文創活動及產業發展的初衷。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 特區政府是否認同,活化工業大廈應當優先著重支援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而不是任由發展商以限尺不限價的方式改建商住樓宇牟取重大利益,變相消磨活化工業大廈支援文化創意產業的機會?

二、 面對當下經濟房屋供應量嚴重不足的現實,倘有發展商堅持認定一些工廈實在不宜發展文創產業,則政府面對再申請工廈改建住宅的項目,是否應規定回購部分建成的樓宇作為既限尺又限價的經濟房屋單位?

三、 土地溢價金定價過跟三幅拍賣土地市價比較,比市價低十多倍。近年政府稍為調高土地溢價金,但恐怕定價水平仍只及市價的一成。(這次批准更改土地用途的溢價金可能依據在最新一次調整溢價金之前的公式計價而令市民更感不合理。)特區政府有否進一步調升溢價金公式追近市價的計劃

                        民主昌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2015 年 10 月 16 日  星期五   晴天


議程前發言; 規劃涉貪地閒置地建經濟房屋 社屋經屋評分輪候有期 愉快 分類: 未分類

   閒置財富生暴利惡化貧富懸殊

   卸供應責任的抽籤制矛盾重重

   規劃涉貪地閒置地建經濟房屋

    社屋經屋評分輪候有期

    16/10/2015民主昌議程前發言

  今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是Angus Deaton,其研究主題對澳門實況可有深刻啟示。重溫Angus Deaton的貧富理論,當可更明確界定澳門中產與基層的困境。困境的主根在於閒置財富衍生的利益遠遠大於快於辛勤工作所得的收入增長,而貧富問題惡化往往是壞政府縱容閒置財富去惡化貧富懸殊。放生縱客閒置地而不肯承擔供應足夠數量公屋是活生生的例子;賤價批地建豪宅因沒成本負擔太輕,無論市道如何淡靜都不會大幅降價,這正是閒置財富破壞市場規律的現實!重溫貧富理論,澳門特區的經屋供應和經屋制度必須及時糾正!

  特區政府經濟房屋抽籤分配一千九百個單位,四萬二千六百多個申請戶當中,超過四萬申請戶失望之餘更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特區政府至少應當說明,短期內經濟房屋抽籤分配的時間表以及房屋供應安排,以安民心,但高官全面卸膊!

  這次經屋大抽獎荒誕難奈之處,磬竹難書。四萬幾戶抽千九,剩低四萬幾戶枯特無期固然大傷害;四萬幾戶被官僚分組抽,三萬九戶實際完全無份,更無奈;被安排有份抽的群組是有老人家有殘疾人士的核心家庭,全都一家四五六口,但官僚安排千九單位中有八百幾是一房位,如果一家四五六口塞唔落逼放棄可能令人精神崩潰,到時官員又可以反過去指經屋申請戶其實冇急需,因為好些家庭咁大運抽中左都決定放棄.......

  過去評分輪候制度就肯定不會出現逼一家四五六口家庭選購一房單位。特區政府今年九月函覆本人質詢,解釋未能回復評分輪候制度的困難在於評分排序審查時間較長,恐延遲合資家庭的上樓時間,又恐輪候隊伍不斷累積。可是,超過四萬申請戶在十月五日之後,還是處於無了期的等待。阻礙合資家庭上樓的其實是經屋供應不足。

  據政府覆函,既承諾跟進前御海南灣項目涉貪地的後續法律程序,務求法律程序有所進展後盡快規劃,又承諾對於已宣告失效的十八幅土地採勒遷程序,待收回土地,將按照其具體位置、面積和形狀,深入考慮配合公共房屋政策。

  本人認為只要特區政府確切調動土地資源,當可解決輪候隊伍不斷累積的問題,回復評分輪候制度。特區政府應當在政策上確定,藉收回涉貪地閒置地建經屋配合填海新城土地資源,提供足夠經屋供應,回復評分輪候制度,讓合資格的經濟房屋申請者與社會房屋申請者都輪候有期。對於超過四萬申請戶申請名單現在應當開展完整的審查,藉以具體認定合資格的家庭並為有足夠經濟房屋供應量時回復評分排序作好準備

 



2015 年 10 月 15 日  星期四   晴天


促社保基金新精算對準無點 正視四萬多長者因金額急調蒙受損失 愉快 分類: 未分類

  民主昌促社保基金新精算對準無點

  正視四萬多長者因金額急調蒙受損失

敬啟者:

本人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六條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二條(e)項的規定,

就公共利益事項提出質詢,要求書面回覆,質詢內容如後,期予安排。

此致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賀掌門

                           民主昌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六日

        書面質詢

  二零一三年行政長官在立法會答問,承認數萬長者聽信政府引導提前領取養老金蒙受顯著損失的問題,承諾精算研究處理,然後向公眾交代。今年一月三十日,社會文化司司長與社會保障基金會主席會見立法議員時,本人當面說明,政府過去確實迴避了在四萬多長者陸續開始提早領取養老金之後,養老金額突然急速調整,因而這一大批長者在系統急速變化之下蒙受顯著損失這個具體事實。經分析後,社會文化司司長當面承諾針對這大批長者在系統急速變化中蒙受的損失再作針對性的精算研究,以便處理。

  可是,提前領取養老金四萬多長者因養老金金額大幅調整反而在先取後扣的公式下蒙受重大相對損失的問題仍未獲緩解,令眾多長者陷於矛盾處境。本人較早前提出書面質詢已列出數據具體說明,當一位長者在二零零九年滿六十歲開始提前領取養老金,五年內共獲提先領取的款項總共是92925元。這位長者在其後十五年總共至少要被扣減149985元。149985元對比92925元,相對損失是57060元。今後每次養老金金額調升,相對損失還要不斷擴大。

  據特區政府社會保障基金主席遵行政長官指示函覆本人的書面質詢,聲稱社會保障基金已就提前發放養老金金額調升後所獲發金額計算方式不公平的疑慮展開另一次精算研究。可是,覆函未有說明針對四萬多長者陸續開始提早領取養老金之後養老金額突然急速調整的問題,反而又重覆過去的辯解,強調提前領取是自願選擇,,強調不提前領養老金也有死亡風險強調過去精算報告建議提前發養老金百分比只有72%(低於現定的75%)。官員取態如此,新開展的針對性精算研究恐怕只是重彈舊調迴避焦點。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 特區政府過去公佈《提前獲發養老金制度探討》迴避了四萬多長者陸續開始提早領取養老金之後,養老金額才急速調整,由一千七百元調整至三千三百五十元,因而令這一大批長者在系統急速變化之下蒙受顯著損失社會文化司司長曾經承諾針對這大批長者在系統急速變化中蒙受的損失再作針對性的精算研究,以便處理。現在特區政府再展開的精算研究有否針對四萬多長者在這次養老金額在二零零八年至二零一五年間急速調整中蒙受的重大損失

二、 特區政府是否承認特區政府沒有先把養老金金額提升貼近最低維生指數令系統基本穩定後才推行可提前領取養老金措施,而四萬多長者完全不知道提前領取之後才突然面對養老金金額急速調升而遭受系統急變帶來的財務損失(情況就正如聽信經紀介紹參與沽空投資後突然股價急升)?

三、 四期多長者當然都是自願提前領取養老金的,但特區政府是否承認,推行可提前領取養老金措施時沒有向長者明確解釋風險(包括養老金金額調升帶來的相對損失),反而在透過眾多長耆服務中心推廣措施時,令長者普遍相信提先取後扣有公平的安排,相信政府不會令提前提取的老人家蒙受損失?

                          民主昌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