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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3 月 18 日  星期三   晴天


填海新城 澳人澳地 居民房屋長效機制 愉快 分類: 未分類

  填海新城 澳人澳地 居民房屋長效機制

  二零零九年中央政府批准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分五區填海造地建設新城區,而五區當中最大幅的A區現已進行填海工程。行政長官一再表明未有在落實填海新城澳人澳地之前偷步批地換地。可是,作為澳門人安居置業房屋發展長效機制的「填海新城澳人澳地」仍未具體落實。特區政府原本承諾在開展的澳人澳地公開諮詢,拖延至二零一四年終於推出「澳門本地居民置業安居計劃」諮詢文本,但顯然不肯聚焦於「填海新城澳人澳地」來收集民意,反而把焦點放在作為澳人澳地房屋形式一小部份的「置安居」計劃。

  在澳人澳地的公開諮詢中本應正面就澳人澳地的定義問題、土地供應、購買和轉售限制、法律配套等方面凝聚共識,著手法制建設,規定填海新城住宅單位在四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前,第一手及轉手置業的小業主必須為澳門特區居民,並在此基礎上有序規劃發展填海新城的各類型住宅用地。「置安居」計劃,其實只是在一種在現行經濟房屋之外的首次置業居所計劃,不是澳人澳地的全部。澳人澳地必須建基於足夠的土地資源才可以成為有力的澳門人房屋發展長效機制。反之,只用一兩幅地作小量新類型房屋供應,只是無濟於事的花招。

  花招耍過了亳效果,崔世安在「競選」連任時才突然作出新城填海A區增加住宅容量,提供二萬八千個公共房屋單位的政治決定。其後政府又承諾在二零一四年十二月推出填海新城具體規劃方案的公開諮詢。可是,新官上任後,這個諮詢沒有依時進行,至今還在拖!

  下個星期將是特區政府新官推出二零一五施政方針文本的時候了。大家要注意,填海新城澳人澳地會不會實現。作為澳人房屋的長效機制,整個填海新城的住宅房屋都應當完全納入澳人澳地的範圍;整個填海新城住宅須分別規劃回應各種澳人澳地的房屋需要,包括:甲)下一階段經濟房屋和社會房屋;乙)為回應人口老齡而建設之長者宜居屋邨;丙)嘗試發展更多新的公屋租購模式,例如首次置業居所、先租後買居所、舊樓換新自住居所;丁)建設老人院舍、復康院舍及臨時房屋中心等住宿設施;戊)在澳人澳地原則下自由交易的私人樓宇。各類型房屋當中有部份可依法轉讓投入私樓市場,仍須遵守澳人澳地的規定。

  行政長官作為政治決定,新城填海A區有提供二萬八千個經濟房屋與社會房屋的土地儲備,須確保提供足夠設施保障生活環境,而作為土地儲備應有規劃地保留彈性續步適應客觀需要而開發,倘若透過收回被霸佔閒置地建公共房屋有足夠數量回應置業安居需求,則填海A區這幅土地儲備可相應降低人口密度提高生活質素。

  至關重要的是填海新城澳人澳地的所需的上述土地板塊須內及早確定下來,作為特區政府承諾推出(但至今仍拖著)的填海新城具體規劃方案諮詢的設計基礎。特區政府亦應就填海新城的填海工程的完工期作出承諾,並定期公開交代填海新城的施工進度。

  在此公開促請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必須頂住小圈子選舉當中各種推意圖顛覆澳門人房屋發展長效機制的誘惑,絕不要在落實填海新城澳人澳地突然偷步批地!

 



2015 年 3 月 16 日  星期一   晴天


養老金調升卻令四萬多長者在先取後扣下受重大相對損失   民主昌促特首交代促司長落實針對處理 愉快 分類: 未分類

養老金調升卻令四萬多長者在先取後扣下受重大相對損失

  民主昌促特首交代促司長落實針對處理

敬啟者:

本人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六條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二條(e)項的規定,

就公共利益事項提出質詢,要求書面回覆,質詢內容如後,期予安排。

此致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賀掌門

                             民主昌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六日

        書面質詢

  特區政府決定將養老金金額調升至三千三百五十元。把養老金金額調整貼近最近維生指數,可視為保民生的措施。可是,提前領取養老金四萬多長者因養老金金額大幅調整反而在先取後扣的公式下蒙受重大相對損失的問題未獲緩解,令眾多長者陷於矛盾處境。

  具體而言,當一位長者在二零零九年一月滿六十歲開始提前領取養老金,直至二零一四年之前的五年內共獲提先領取的款項總共是92925元。

算式在此列明:

  1700 X 27() X 75% =  34425

  2000 X 21() X 75% =  31500

  3000 X 27() X 75% =  27000

                   共計  92925

  這位長者在二零一四年一月以後十五年共一百八十個月每月扣減全份養老金金額的25%,以現養老金金額3350元水平計算,十五年共一百八十個月總共扣減150750元。150750元對比92925,相對損失是57825元。今後每次養老金金額調升,相對損失還要不斷擴大。

  二零一三年行政長官在立法會答問,承認數萬長者聽信政府引導提前領取養老金蒙受顯著損失的問題,承諾精算研究處理,然後向公眾交代。可是,二零一四年特區政府公佈的《提前獲發養老金制度探討》精算報告卻完全迴避計算提前領取養老金長者因養老金金額調整而承受的損失數字,令關注事件的長者十分失望。

  事實上,政府讓數萬長者提前領取養老金之前,未有先合理調整養老金額至相對穩定的水平(例如最低維生指數)。在四萬多長者陸續開始提早領取養老金之後,養老金額才急速調整,由一千七百元調整至三千一百八十元,增幅超過百分之九十七,造成大批長者陷於按千多二千元水平先取,此後卻按三千多元水平扣還的處境,在系統急速變化之下蒙受顯著損失。

  今年一月三十日,社會文化司司長與社會保障基金會主席會見立法議員時,本人當面說明,政府公佈的精算報告只是論證提前領取養老金的公式在福利現值的利益平衡下可以站得住腳,卻確實迴避了在四萬多長者陸續開始提早領取養老金之後,養老金額才急速調整,因而這一大批長者在系統急速變化之下蒙受顯著損失這個具體事實。經分析後,社會文化司司長當面承諾針對這大批長者在系統急速變化中蒙受的損失再作針對性的精算研究,以便處理。但至今未聞有進一步精算研究,而行政長官亦未有就此向公眾交代。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 特區政府是否承認,儘管政府公佈《提前獲發養老金制度探討》精算報告論證提前領取養老金的公式在福利現值的利益平衡下可站得住腳,但確實迴避了四萬多長者陸續開始提早領取養老金之後,養老金額才急速調整,由一千七百元調整至三千三百五十元,因而令這一大批長者在系統急速變化之下蒙受顯著損失

二、 特區政府有否進一步針對四萬多長者在這次養老金額在二零零八年至二零一五年間急速調整中蒙受重大損失作出精算研究?會否在此基礎上,對這一批確實已蒙受相對損失的長者採取緩解措施,減少他們在日後養老金進一步調整時面對的損失?

三、 行政長官就問題對公眾有何交代?

                          民主昌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六日



2015 年 3 月 13 日  星期五   晴天


代議機制失效直接行動補救 愉快 分類: 未分類

    代議機制失效直接行動補救

 

  自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後,市民的歸屬感已顯著加強,而澳門整體經濟在中央政府政策支持下亦大有發展。可是,由於政制不民主,本應可透過選舉權利促使當權者負責的絕大部分澳門永久性居民當面對不公平不合理的施政時,都深感無奈。並非由直選產生的政府領導人以及大多數不是由直選產生的議會,一度以為可以罔顧民意強行通過容極具爭議性的《候任,現任及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離職保障》法案,惹起公眾對高官貪財、特首迴避刑責的強烈不滿。今年五月,終於要在公民一再上街抗爭之下才撒回法案。這正是代議機制失效,必須公民直接行動補救的典型例子。

  代議機制失效,公民直接行動補救,當然不是澳門牽頭。香港的反國教辨動、台灣的太陽花學運都是澳門反離補行動的參照例子。香港的悲壯雨傘運動,更一度震動國際。雨傘之後,在失敗氣氛中,勇武行動仍不斷在鄰埠嘗試。

  直接行動要不要和理非非?倒是一個有趣的立場界線話題。關注直接行動的人,有認為可定和理非非的勇武是離軌的破壞行為,授予統治者打壓藉口,令民意反感。也有認為和理非非十幾廿年一事無成,繼續下去只是「膠做」,統治者不仁,不勇武等於認命。

  那和理非非是怎麼來的呢?三十年前因緣際會參與香港的學運,當時正是港人積極份子熱衷演練和理非直接行動的年代。當時身邊的港人同道,不管是左中右膠,都視和理非為正道。筆者來自澳門則稍有抽離。探索之下,曾經質疑以「和平理性非暴力」為行動綱領的社會行動模式,是港英為回應反殖危機而刻意培育的。具體背景是六十年代港澳兩地反殖鬥爭結果相反,澳門這邊反殖鬥勝,澳葡苟延殘喘;香港那邊港英成功鎮壓後,為防反殖力量再組織群眾挑戰,刻意鼓勵壓力團體政治,引入社區組織協會、基督教工業委員會等專注社區發展而無意奪取政權的組織,協助社會各群體把需要政府處理的問題及早有效整理出來。官員怠慢,就以公開的行動宣示,但行動嚴守「和平理性非暴力」的規範。由於有一家成效,各界也分別產生了壓力團體,採相同的規範表達訴求。港英刻意引入這一套,顯然是殖民統治者深知政府行政上吸納的商界和專業精英其實不能有效反映民意。代議機制失效,直接行動一定要來。臣就不如引入他們在西方祖家憤於應付的壓力團體模式來規範直接行動,以免被反殖力量代表群眾。

  可是,這個「陰謀」又為什麼被廣泛接受呢?當時分析,原因之一是港英政府的確有酌情對這些抗爭行動有回應。另一個原因,是當時港人也普遍不認同打破和理非的規範,落入文革式鬥爭的災難。不錯,當時探討起來,直接行動除了和理非社辨規範外,另一個主要參照模式就是文革式的批鬥──對港人來說,那代表野蠻和被人利用。

  世事當是是與時俱進的。和理非衍出和理非非,據說是鄰埠特區政治爭論中,有人用粗言達意,有人指粗言為語言暴力,要「非粗口」。

  當代議機制失效,統治者對和理非的直接行動冇反應,本來也不是只有勇武一途。在和理非規範之下,本來進一步的選擇是公民抗命。綜觀近年亞洲華人社會幾場具規模的直接行動,反國教、反離補都屬和理非社會行動。台灣的太陽花學運、港佔中三子構思的佔中行動則屬公民抗命。傳統的非暴力抗爭是務求在全體參與者服從一元化領導之下進行的。在互聯網群組文化的世代,一元化領導漸難實行。因此,由雙學啟動的雨傘運動則誕生了反大台、勇武和離軌傾向。

  澳門特區這邊,一般直接行動仍在和理非規範之內,但經濟環境會逆轉,台港澳社運會互動。無論你喜不喜歡,如果代議機制持續失效,經常要瀲發直接行動補救,甚至可能補救不了,則不同的抗爭模式,要來的始終會來。

  行政長官和立法議員由直選產生,而主要官員在由直選產生的行政長官的領導下承擔問責,令代議機制生效,才是長治之策。



2015 年 3 月 11 日  星期三   晴天


醫療衛生十五專業註冊將展開立法程序   社工專業註冊正探討社工直選參與 愉快 分類: 未分類

     衛生局函覆民主昌

 醫療衛生十五專業註冊將展開立法程序

  社工專業註冊正探討社工直選參與

  衛生局李展潤局長遵行政長官指示,函覆民主昌,解釋建立醫衛社工專業註冊制度進展,表示《醫療專業人員註冊制度》法案將在醫療衛生界設置醫生、中醫生、脊醫”牙醫、藥劑師、中藥師、護士、醫務化驗師、放射師、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語言治療師、心理治療師、營養治療師、藥房技術助理等十五個專業註冊,而社會工作人員專業認註冊正深入研究社工直選參與,但認為建制初期需政府較多參與,成熟後可考慮社工直選體現專業自主。

  民主昌指出,澳門回歸十多年,各業專業制度仍在逐步建設或籌備建設階段,而各專業功能界別直選代表參與專業制度和專業領域政策諮詢的體制尚無顯著進展。為迎接本土較高學歷年青一代的公平競爭人力資源增值,擺脫長官意志親疏有別的舊格局,本人認為新一屆特區政府領導層應下決心推進專業體制,發動專業功能界別參與。

  有關質詢問題及政府覆函全文如後

書面質詢問題

一、 同是一國兩制的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的社會工作者註冊局早已採納由社會工作人員直選產生多數成員的制度(具體而言,註冊局十五名成員中八名由社工直選產生、六名由特首委任,另一名為社會福利署代表)在體制上確保在專業工作上有需要在不同層面協助弱勢人士跟公權力交往的社會工作人員專業自主。澳門特區政府是否同意,澳門特區的社會工作人員專業制度亦可相應設立由社工直選產生多數成員的專業認證實體?在社會工作領域的諮詢實體可否引入功能界別直選的參與?

二、 同是一國兩制的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的醫務委員會亦早已建立由醫生直選參與的制度(具體而言,醫委會二十八名成員,七名由醫生直選產生、七名由香港醫學會選出、餘十四名經不同實體提名由特首委任)。政府去年透露已就醫療專業人員註冊制度進行討論,澳門特區政府是否同意,下決心在今年內完善醫療護養各界別執業資格與專業能力認證體制,以及嘗試在推進完善醫療護養各界別執業資格與專業能力認證體制中亦可相應設立由專業人員直選參與的專業認證實體?

三、 政府去年九月回答本人書面質詢時,聲稱在中醫範疇已完成註冊准入門檻、專業資格考試、實習評核等方面的討論,待醫務委員會作出總結後,衛生局將相應起草法律。特區政府是否同意,下決心在今年內落實中醫範疇各項專業認證體制,及早配合在粵澳合作框下推動的專業產業發展?

                            民主昌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2015 年 3 月 10 日  星期二   晴天


新官拖字訣可疑  促交代收地建屋澳人澳地房屋供應規劃 愉快 分類: 未分類

 

    民主昌指新官拖字訣可疑

 促交代收地建屋澳人澳地房屋供應規劃

敬啟者:

本人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六條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二條(e)項的規定,

就公共利益事項提出質詢,要求書面回覆,質詢內容如後,期予安排。

此致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賀掌門

                           民主昌

                        二零一五年三月九日

        書面質詢

  特區政府領導層換屆以來,公眾輿論對於新任運輸工務司司長及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是否有足夠記憶力和誠意去緊記和落實過去政府官員對於改善土地房屋管理的政策承諾甚為關注。本人曾為此在一月五日就新一屆特區政府領導層是否同意落實過去政府官員的各項相關承諾方面綜合提出質詢,但至未有回應,而原定去年十二月推出填海新城規劃公開諮詢,推遲至今仍未實行。行政長官關於新城填海A區提供二萬八千個公共房屋單位的政治決定,未見具體進展,而對於二萬八千個單位導致人口密度高影響生活質素的疑問,亦未有回應。近期陸續有澳門居民向立法會議員反映,擔憂新一屆政府官員耍「拖字訣」危害民生前景,又指出只要官員不耍「拖字訣」,房屋問題理應可解決的。例如,收回回歸前批出王今閒置的前海洋世界地和收回涉貪的前御海南灣,已可建三萬多個朮共房屋單位。因此,很希望督促新一屆政府官員在落實過去政府各項相關承諾方面,針對重點訴求作出具體的回應。

  為此,本人轉進更具體針對性的層面提出下列質詢:

一、 儘管新一屆政府官員至今未有公佈四十八幅歸責於發展商的被霸佔閒置地資料,但在公共房屋供應政策的層面,特區政府可否承諾每收回一幅被霸佔閒置的住宅地便立即著手興建公屋房屋,以及向公眾交代一旦收回這四十八幅被霸佔閒置地當中之全部住宅地加上收回涉貪地後,應可規劃興建公共房屋單位的數量,例如是否遠遠多於三萬個單位?政府是否有有能力在收回土地時立即具體規劃建屋?

二、 過去行政長官曾承諾研究填海新城澳人澳地,亦曾一再在立法會表明未有偷步批出填海新城任何一片土地。現在,除了行政長官關於新城填海A區提供二萬八千個公共房屋單位的政治決定之外,會否進一步落實填海新城澳人澳地政策,並且在原定在去年十二月推出而延至現在仍在籌備中的新城填海規劃諮詢中包含這項政策內容

三、 行政長官作為政治決定,新城填海A區有提供二萬八千個公共房屋的土地儲備,是否能確保提供足夠設施保障生活環境,可否在仍在籌備中的新城填海規劃諮詢中提供這塊土地儲備相關的醫療、教育、社會服務及休憩設施空間的規劃方案?而作為土地儲備應有規劃地保留彈性逐步適應客觀需要而開發。倘若透過收回閒置地建公共房屋有足夠數量,加上整個填海新城澳人澳地能有效回應置業安居需求,則填海A區這幅土地儲備將來又可否按實際情況相應調整降低人口密度提高生活質素

 

                          民主昌

                      二零一五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