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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2 月 18 日  星期三   晴天


扮細路唔使做 驚訝 分類: 未分類

       甲午最後風雲

    任由主要官員扮細路唔使做!

剛在甲午年最後一次立法會大會最後一個議程提出動議辯論:「為補救輕軌系統工程預算無限,完工無期所揭示的重大漏弊,特區政府應下決心今年內公開設定輕軌系統的整體預算及完工時間表接受公眾監察,而任何超支延期須主動提交立法會公開辯論解釋。」結果,在十四位直選議員當中,以七比零大比數勝出。

不過,官委間選議員的投票卻是一比十五。

官委間選的立法會實質上是任由主要官員扮細路唔使做

  二零零九年十月,運輸基建辦公室主任李鎮東公開表示,連接關閘、新口岸、南灣、媽閣經大橋底層往離島再連接北安碼頭的輕軌系統第一期於二零一四年投入運作全線通車。後來打算推出的第二期輕軌系統,經內港連接媽閣與關閘,更可同時改造沿岸環境結構,根治澳門半島舊區水患。可是,剛在二零零九年公佈計劃,二零一零年已縱容設計顧問公司工作人員不到位,二零一一年初簽合約已延後完工期,此後任由顧問公司牽著把輕事拖出大海,大耍公帑研究穿越澳氹大橋底……。二零一四年過去了,輕軌一段都未通,陷於「預算無限,完工無期」。運建辦聲稱待到二零一六年才通車的氹仔後,在追問之下,也是走數在即!

  輕軌氹仔段開通時必須把車廠建成辨作,但氹仔輕軌車廠原來已有兩年處於幾乎停工狀態,政府等到現在才找承建商直接談判,乃至極大機會在連二零一六氹仔段通車都不保,原本限期完成購買安裝車廂的幾十億合約也面臨違約。

  從哪裡倒下,就要從哪裡站起。提出辯論,就是督促特區政府新領導層在政府過去大量諮詢研究設計規劃工作的基礎上,確定公佈整個輕軌系統第一期(包括澳門半島南段、澳門島北段、氹仔路段、由離島跨海至媽閣等)的完具體站線決定、完工時間表和開始通車時間表,以及立即著手研定輕軌系統第二期及相關沿岸結構整治的方案

  政府官僚以單一部門監督專業實體工作,很容易陷於博弈串謀局面。監督者與受監督者只要不把問題揭發出來就免受批評,形成互相包庇榮辱與共的狀態。加上行政官僚與專業領域實體之間資訊不對稱。監察部門反而要依賴被監督實體。因此,必須設雙重監督機制,由立法會參與承擔雙重監督的責任,興利除弊。

  以氹仔車廠事件為例,如果有有效的雙重監督機制,理應早就揭被發出來,直接談判解決。解決不了頂多解除合約立即另行招標。依現行法制,政府對明顯不負責任的承建商完任有權解除合約立即另行招標,但技術官僚在串謀博弈局面之下從不敢採取行動,當然也顧慮解約後承建商訴諸法院申請保存再拖時間。如有有效的雙重監督機制,監督在必要時會採取果斷行動。如果經立法會公開辯論,確定基於公共利益決心採解約行動,即使承建高訴諸法院,法院也有明確根據基於公共利益駁回保存程序。

  新官羅立文來立法會跟進委員會解釋,多位議員都驚訝聽著司長「坦然」聲稱興建輕軌工作各部門包括佢自已都係細路仔做大人野,講唔出幾時便得完,甚至聲稱視察關閘及粵澳新通道環境後,都唔知點可以在當地建輕軌,一心打算二零一九年之後(即佢完成任期之後)才處理!

  「形名參同」是春秋法家申不害提倡的行政管理方法。意即新官上任須在職權範圍內作出重點規劃承諾,作為檢視績效的依據,此官該陞、該留、該換抑或該斬,可據此作客觀判斷。

  責成主要官員交出最大公共工程的輕軌系統預算與時間表,方得體現循名責實。倘若不能勝任,連萬眾關注最大公共工程項目預算與時間表都扮細路卸責,根本就不應給予任命!

  任由主要官員扮細路唔使做,實質上是禍澳殃民。

 



2015 年 2 月 16 日  星期一   晴天


質疑新官出爾反爾  黑箱作業放生權貴霸佔閒置地 愉快 分類: 未分類

 

 

    民主昌質疑新官出爾反爾

   黑箱作業放生權貴霸佔閒置地

敬啟者:

本人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六條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二條(e)項的規定,

就公共利益事項提出質詢,要求書面回覆,質詢內容如後,期予安排。

此致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賀掌門

                             民主昌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六日

        書面質詢

  收回閒置地增建公屋乃中期房屋政策重中之重。本人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就此進一步提出書面質詢,要求公開特區政府已多次公開表明,正致力收回處理的四十八幅閒置土地的資料,讓公眾監察。現在收到土地工務運輸局長的書面回覆,不僅不能公開進一步資料,反而聲稱:「責任歸屬方面,箇中是否因政府延誤審批或城市規劃的更改,還是土地承批人的商業投機等,需要較長時間的分析和判斷。」

  如此解釋涉嫌是出爾反爾,有市民更向立法會議員質疑當局是否要在黑箱作業中「放生」一些權貴閒置地。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 特區政府自二零零九年開始加緊處理未依期利用的批地,經多年研判,公開表示已從一百一十三幅閒置地當中界定出四十八幅閒置土地歸責於發展商。這四十八幅歸責於發展商的閒置土地,新任官員怎麼又突然認為「需要較長時間的分析和判斷」「是否因政府延誤審批或城市規劃的更改,還是土地承批人的商業投機等」?政府是否出爾反爾?會否藉此放過涉權貴之地?

二、 過去特區政府曾經透露,四十八幅可歸責發展商的閒置土地,其中十二幅位於澳門半島,至少包括一幅住宅地和三幅商住地,另三十六幅位於離島,至少包括四幅住宅地、十二幅商住地及一幅商住兼酒店地。這些理應仍在四十八幅的名單內可建住宅可規劃建公屋的閒置地個案啟動宣告失效的法律程序?

三、 倘特區政府承認這批閒置地確實歸責於發展商(而非新官員所謂「需要較長時間的分析和判斷」「是否因政府延誤審批或城市規劃的更改,還是土地承批人的商業投機等」),可否立即公開資料,讓公眾監察?

                          民主昌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六日

 



2015 年 2 月 15 日  星期日   晴天


致函列位澳區全國人大代表  促推動國家及特區進步 愉快 分類: 未分類

    吳國昌區錦新致函列位澳區全國人大代表

        促推動國家及特區進步

澳門特區列位全國人大代表台鑒:

各位全國人大代表即將赴京出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之際,茲特函提請各位關注推動以下各項發展,協助國家進步:

一、   國家經濟成果沒有公平分配,貧富懸殊問題嚴重,億萬富豪絕大部份是高幹子女,依靠家庭背景的權力巧取豪奪,而富起來的人又紛紛籌劃往外國安排後路,並且攜走大量的資金,令國家經濟招致嚴重損失。這種現象顯示,在缺乏制約下,利益與權力勾結日深,論證二十多年的官員財產申報陽光法案一直推不出來。澳門區全國人大代表應積極協助國家推出落實已論證二十多年的官員財產申報陽光法,體現國民的知情參與權利,正面解決利益與權力勾結的問題

二、   按照過去行之有效的澳門特區政制改革五部曲,第一步是先由行政長官主動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啟動政改。可是,行政長官連任以來,一再藉口政制改革的啟動和決定權在中央,混淆了公眾的視聽,亦令政改五部曲程序陷於模糊不清。澳門區全國人大代表應及早提出討論,重申確定澳門特區政制改革五部曲的程序,重申確定行政長官啟動政改五部曲第一步的職責

三、 為促進國家民主建制,鞏固家國認同意識,將來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全國人大代表應及早安排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由中國公民普及直接選舉產生,而澳門區全國人大代表有責任就盡早落實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中國公民行使選舉權方面及早提出建議。

順頌

  政安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吳國昌、區錦新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三日



2015 年 2 月 12 日  星期四   晴天


收閒置地涉貪地建公屋一步不能讓    不容黑箱作業改口放生權貴閒置地 愉快 分類: 未分類

   收閒置地涉貪地建公屋一步不能讓

   不容黑箱作業改口放生權貴閒置地

  努力前膽,毋忘後顧!前瞻填海新城澳門人房屋發展長效機制之餘,絕不要放過收回涉貪地、閒置地建公屋的責任。論涉貪地,前御海南灣地收回可建一萬多個公屋單位。論閒置地,儘管政府一直未公開四十八幅閒置地資料,但陸續有市民提醒對一些大幅閒置地提出質疑,例如回歸前批出一直閒置至今約十三萬平方米的前海洋世界項目地,收回可建兩萬個公屋單位。著緊收回涉貪地和一些大幅閒置地已經足夠提供四萬多個單位,讓等待抽簽博彩的四萬多個經濟房屋申請戶,永不落空,全部上樓!

  鑑於收回涉閒置地應當全面落實,而非只針對個別承批實體。本人促請特區政府公開應收回閒置地的全面資料,認真處理,令澳地真正為澳人所用。

  收回閒置地增建共公屋乃中期房屋政策重中之重。二零一四年八月初,本人透過立法會運用議員權力追查資料。其後收到政府土地工務運輸局遵行政長官指示的的資料提供,開宗明義表明「土地工務運輸局按照規定時間完成四十八個可能歸責個案的分析報告,經聽取法律部門意見後,目前已有二十二個個案啟動了宣告批給失效的聽證或續後的法律程序。」「一旦有關土地批給證明可歸責承批人而宣告失敗,政府會將結果透過“特區公報”公佈。」其實是說一幅都未有收回!這四十八幅可歸責於發展商的閒置地,位置在哪裡?面積有多大?承批發展商是誰?在規劃上哪些可作住宅建公屋?政府土地工務運輸局遵行政長官指示提供的資料由頭到尾都迴避了。

  本人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就此進一步提出書面質詢,要求公開特區政府已多次公開表明,正致力收回處理的四十八幅閒置土地的資料,讓公眾監察。現在收到土地工務運輸局長的書面回覆,不僅不能公開進一步資料,反而聲稱:「責任歸屬方面,箇中是否因政府延誤審批或城市規劃的更改,還是土地承批人的商業投機等,需要較長時間的分析和判斷。」

  這是什麼意思?

  政府聲稱自二零零九年開始加緊處理已批出但未被利用的土地,經多年研判,公開表示已從一百一十三幅閒置地當中界定出四十八幅閒置土地歸責於發展商。過去百多幅閒置地當中當然包含各種各樣導致閒置的原因,確實可能因政府延誤審批,城市規劃的更改,或是土地承批人的商業投機。可是,經過幾年研判,政府公開表示四十八幅閒置土地歸責於發展商。這四十八幅歸責於發展商的閒置土地,怎麼又突然「需要較長時間的分析和判斷」「是否因政府延誤審批或城市規劃的更改,還是土地承批人的商業投機等」?

  分明已研判為歸責於發展商的閒置地是否被新任官員在黑箱作業中重新分析原因?現在新任特區政府官員是否打算在黑箱作業中「放生」一些權貴閒置地?

  政府批地明顯涉公共利益,因而批地的決定、批地的承批者和批地的條件都是依法公開的。當政府批地沒有依期發展,且已由政府審查證實,作為陽光政府,應當一視同仁公開資料。公平公開資料更有利促使發展商重視企業的社會責任,更珍惜商譽。

  過去特區政府曾經透露,四十八幅可歸責發展商的閒置土地,其中十二幅位於澳門半島,至少包括一幅住宅地和三幅商住地,另三十六幅位於離島,至少包括四幅住宅地、十二幅商住地及一幅商住兼酒店地。收回涉貪地收回閒置地優先興建公共房屋,乃填海新城之前最重要的中期房屋供應來源,一步也不能退。

  本人重申促請特區政府新任官員立即公開已完成分析報告的四十八幅閒置地的位置、土地用途、可建住宅面積及承批人資料。請公開資料,接受監察!



2015 年 2 月 11 日  星期三   晴天


黑箱作業出爾反爾: 工務局拒公開四十八幅閒置地資料 反指閒置原因需較長時間分析判斷 驚訝 分類: 未分類

工務局函覆民主昌拒公開四十八幅閒置地資料

   反指閒置原因需較長時間分析判斷

    民主昌質疑黑箱作業出爾反爾

  土地工務運輸局李燦烽局長遵行政展官指示函覆立法議員吳國昌,就未能公開四十八幅閒置土地資料作出解釋,並聲稱在責任歸屬方面,箇中是否因政府延誤審批或城市規劃的更改,還是土地承批人的商業投機等,需要較長時間的分析和判斷。

  吳國昌認為政府不應為權貴護短,如此答覆完全不能接受。政府聲稱自二零零九年開始加緊處理已批出但未被利用的土地,經多年研判,公開表示已從一百一十五幅閒置地當中界定出四十八幅閒置土地歸責於發展商。吳國昌質疑,分明已研判為歸責於發展商的閒置地,卻突然出爾反爾,是否被新任官員在黑箱作業中重新分析原因?現在新任特區政府官員是否打算在黑箱作業中「放生」一些權貴閒置地?

  有關質詢問題及政府覆函全文如後:

       書面質詢問題

一、 政府批地明顯涉公共利益,因而批地的決定、批地的承批者和批地的條件都是依法公開的。當政府批地沒有依期發展,且已由政府審查證實,作為陽光政府,是否應一視同仁公開資料?公平公開資料是否更有利促使發展商重視企業的社會責任,更珍惜商譽?

二、 現在,政府可否立即公開已完成分析報告的48幅閒置地的位置、土地用途、可建住宅面積及承批人資料?

三、 現在,政府可否立即公開已完成分析報告並且已啟動宣告批給失效程序的20多幅閒置地的位置、面積、土地用途、可建住宅面積及承批人資料?

                          民主昌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