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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6 月 16 日  星期二   晴天


就具體改進休憩設施提質詢 愉快 分類: 未分類

  民主昌就具體改進休憩設施提質詢

敬啟者:

本人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六條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二條(e)項的規定,

就公共利益事項提出質詢,要求書面回覆,質詢內容如後,期予安排。

此致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賀掌門

                            民主昌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六日

        書面質詢

  陸續有來自各區的居民向立法會議員反映,認為政府在改善綠化休憩設施上仍存在各項長期未回應民意的角落。其中,經常在區華利前地綠化區休憩的長者、經常在黑沙灣公園休憩的長者,以及黑沙環順景廣場附近居民,分別指出區華利前地綠化區應該設置公廁方便長者(因前往南灣湖E區公廁對長者比較吃力),黑沙環公園近友誼橋大馬路一端應該設置公廁方便長者(因前往黑沙環公園其他公廁對長者比較吃力),而順景廣場已有綠化設施的地段應設置健身設施方便居民充份利用(因沒有便捷通道由順景廣場前往海濱長廊,加上海濱長廊受困污水惡臭,居民期望在順景廣場綠化地段休憩及健身)。這些意見,據居民反映,均已有個別居民一再嘗試向民政當局提出,但展期未獲回應。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 特區政府會否及早在區華利前地綠化區設置公廁方便長者?

二、 特區政府會否及早在黑沙環公園近友誼橋大馬路一端設置公廁方便長者?

三、 特區政府會否及早在順景廣場已有綠化設施的地段應設置健身設施方便居民充份利用?

                          民主昌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六日



2015 年 6 月 15 日  星期一   晴天


促處置空置樓政策對焦 石排灣入伙慢須加緊設施配套 空置樓高價托市宜徵稅打擊 愉快 分類: 未分類

    促處置空置樓政策對焦

  石排灣入伙慢須加緊設施配套

  空置豪宅高價托市應徵稅打擊

 

    15/6/2015民主昌議程前發言

 

  政府官員聲稱要立法處置經濟房屋空置”問題,指出至今年二月就路環石排灣經濟房屋共發出了七千多戶經屋鎖匙,但有一千四百多單位空置。運輸工務司司長近日在立法會工作委員會會議上甚至表示檢討改進經濟房屋制度的下一步就是處置經濟房屋空置”問題,處置完了然後才著手研究包括是否重新建立計分輪候制等根本改革。本人認為政府施政須對症下藥,不宜藥石亂投。就澳門特區現時應正視的房屋空置問題、石排灣經濟房屋部份單位未入伙問題,以及經濟房屋制度改進問題,應當分別對焦,適當處理。

  石排灣經濟房屋在今年二月陸續派發鎖匙,當中約八成已入伙,兩成未入伙的情況也應正視,但由二月至今還未夠半年,只是未入伙而不是長期空置。部份獲分配石排灣經屋者向立法會議員反映,多年前申購經濟房屋時根本並非選擇往路環,但經屋長期供應不足,一旦獲得分配,唯有盡力調整生活去迎接新環境,部份家團因此要有較長時間作調整。

  事實上,澳門特區其他地區近年入伙的經濟房屋,例如澳門半島的永寧廣場大廈和氹仔的湖畔大廈,入住率均正常,唯獨石排灣經濟房屋部份住戶較遲入伙。要處置石排灣經濟房屋部份住戶較遲入伙問題,須應對症下藥,了解部份住戶除了要等待完成裝修外還要努力調整生活去迎接新環境的困難(例如石排灣房屋項目配套設施延誤,雖有規劃卻未有實現幼稚園、小學,加上出市區交通困難,以致需時間為子女妥善安排),給予協助解決。

  空置房屋對地人多的地方來說無疑是資源浪費,應當正視處理,但主要問題根本不在於經屋空置。在資本主義世界一些先進國家地區確有針對處理空置房屋的措施,最嚴厲的是拆掉空置屋,其次是強制安排讓居民入住空置屋,較溫和的措施是針對性抽空置房屋稅。在澳門特區,過去有門路的權貴發展商獲免除公開競投取得賤價批出的住宅地,拿到賤價批地轉讓兩三成股權已賺回地價及賺取建築費而全無融資成本,再千方百計取得放高加地積比等種種優惠,然後紛紛建造高價豪宅,而建成豪宅後因無融資成本全都不急於推售,放著十幾年每年賣幾個單位都是淨賺,空置也無所謂,不管市道如何總是托價有力,成交減少樓價也不跌,客觀上是浪費資源而托高樓價與租金。那簡直是逼令基層市民淪為房奴的魔咒。據統計暨普查局統計,二零一四年底本澳空置住宅單位約一萬四千五百個,而十年空置住宅單位一直維持在十多萬的水平。因此,政府要處置空置房屋問題若竟然只針對暫未入伙的經濟房屋,而放著這房奴魔咒之源不管,實有違公義。

  特區政府若有決心處置對民生構成負面影響的空置住宅問題,可嘗試以溫和措施,透過針對性加倍徵收空置住宅的房屋稅,令空置住宅,特別是刻意托價空置的豪宅都負上成本,從而促使其以較合理價格放售或出租,紓緩樓價租金。

  在改進經濟房屋制度方面,特區政府應當放下枝節問題,及早就規劃足夠的經濟房屋供應量,重建計分輪候制度。

 



2015 年 6 月 14 日  星期日   晴天


經濟局函覆民主昌指有湖南菜輸澳比珠海更平 愉快 分類: 未分類

經濟局函覆民主昌指有湖南菜輸澳比珠海更平

 

  經濟局蘇添平局長導行政長官指示,函覆民主昌,解釋民生重要食品零售價高問題,指出零售價除批發價外還受經營策略及其他成本高低決定,此後將續強化各項價格監察措施,而今年五月已有公司從湖南直接向澳門市場供應蔬菜瓜果,零售價較珠海相關產品更具競爭力。

  民主昌指出,經濟財政司司長在施政辯論中具體揭示特區政府掌握的豬肉的入口、批發、零售價格(每斤豬肉入口價為19.9元,批發價為21.7元,零售價則達68.9元)以說明民生食品通脹壓力的關鍵所在,並聲稱須打出「組合拳」方能紓解。但這只是形象化的描述,未有說明政府認定須針對的抬價行為機制以及政策措施的具體內容。

  有關質詢問題及政府覆函全文如後:

       書面質詢問題

一、 經濟財政司司長具體揭示每斤豬肉入口價為19.9元,批發價為21.7元,零售價則達68.9元,是否公開認定以豬肉為例的民生食品通脹壓力的關鍵在於批發價與零售價之重大差距?

二、 特區政府經多年調查監察之下,現在是否掌握導致批發價與零售價重大差距的而必須針對處理的抬價行為機制?可否公開說明?

三、 特區政府針對民生食品通脹壓力,包括針對豬肉批發價與零售價之重大差距而打算打出的「組合拳」,包括什麼具體措施?何時開始實行?

                         民主昌

                      二零一五年四月八日



2015 年 6 月 8 日  星期一   晴天


呼籲特區政府 加強預防中東呼吸綜合徵四項關鍵工作 愉快 分類: 未分類

 

吳國昌區錦新議員緊急呼籲特區政府
切實加強預防中東呼吸綜合徵四項關鍵工作
 
  南韓自5月20日發現首例中東呼吸綜合徵(MERS,俗稱新沙士)之後,疫情急轉直下,至今已涉及至少六間醫院及一所殯儀館發生的三代傳播,確診病例87人,死亡6人,成為有記錄以來全球最大的暴發。
  此前的記錄是沙地阿拉伯東部省2013年4月至5月期間的暴發,涉及在四間醫院八個病區發生的五代傳播,確診病例23人,死亡15人。
  南韓中東呼吸綜合徵疫情的迅速惡化,可能有許多原因,但初步相信與下列因素有重大關係:對其他地區發生的疫情掉以輕心、未有及早作好預防應對準備;醫療機構基礎設施不善、感染控制工作不嚴謹;未能及早發現和隔離病例,密切接觸者界定範圍不完整、未能打斷傳播鏈;反應緩慢被動,信息不全,風險溝通失敗;專業人員和民眾對有關疾病缺乏認知、未能配合採取適當的預防應對措施。
  觀乎澳門特區政府對於南韓疫情的反應,我們相信,上列的多數因素在澳門也都存在。無疑,澳門以往多次應對嚴重疫情的經驗十分重要,然而,每一疫情都有其本身特徵,只是因循以往的工作模式,公式化地開展防控工作,公式化地與民眾溝通並不足夠。
  鄰近地區包括台灣、香港、內地,對南韓疫情都有更深入的跟進掌握,更主動和完整的預防應對部署。
  因此,我們聯名提出緊急呼籲,要求特區政府針對本次疫情的特徵,切實加強以下四項關鍵的工作:
 
一.           公共衛生情報和風險評估
  情報和風險評估是所有公共衛生工作的基礎。南韓的疫情提供極其重要的信息,讓我們真實地了解輸入性的中東呼吸綜合徵疫情如何發生和如何發展,以及將如何終止。然而,至目前為止,我們看不到特區政府對此有任何深入的分析和掌握,因此,我們要求特區政府迅速加強以下工作:
1)          按照《國際衛生條例》規定,向世界衛生組織要求取得關於所有病例的流行病學和臨床資料,著重掌握疾病的行為模式──在什麼情況下發生傳播甚至超級傳播(「毒王」現象),以及在什麼情況下不發生傳播──這些信息對於有效的防控非常關鍵,但不可能通過大眾傳媒的一般報導取得。
2)          根據深入和真實的公共衛生情報,作出適當的風險評估,進而採取適當的風險管理措施。例如,當南韓已經出現多個病人因與首例在同一醫院(不同樓層)而受到感染,在未清楚具體的原因和機制之前,公式化地堅持航班上僅以前後三排座位作為密切接觸的標準,意外情況一旦發生,後果非常嚴重。
3)          經收集、整理、分析的情報,以及據此而作出的風險評估,應及時提供給衛生政策制訂者、醫療衛生工作者、傳媒、社會組織和公眾,以便所有行動者能夠配合採取適當的預防應對措施。
 
二.           由韓來澳人士健康管理
  在當前的情況下,僅僅在口岸對由韓來澳或由韓返澳人士進行體溫篩檢並不足夠,考慮到南韓疫情的特徵以及相當數量韓籍人士在澳居留工作的情況,我們要求特區政府迅速落實以下工作:
1)          按《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要求由韓來澳或由韓返澳人士入境時作健康申報,除收集在南韓有無前往醫療機構或接觸相關病人的資料外,重點收集其入境後去向和聯絡方法,以便之後一旦被界定為接觸者,可以迅速找到。
2)          通過南韓領事館和澳門各博彩娛樂企業,嘗試與居澳韓籍人士群體建立有效的雙向聯繫管道──在澳門,通過中葡文大眾媒體,以中葡文發布信息,去尋找韓籍人士,其效用顯然甚微。
3)          在上項的基礎上,尤其是在南韓領事館的協助下,經常性地以韓文向居澳韓籍人士發布更新的南韓疫情信息(尤其包括發生傳播的場所)以及個人預防指引。
 
三.           醫療衛生機構和人員的能力
  醫療衛生機構是預防和應對中東呼吸綜合徵的最重要防線,然而,至目前為止,特區政府僅在政府醫院的個別部門進行了演習,絕大多數醫療衛生人員(包括衛生局人員)仍然只能通過傳媒了解有關情況。因此,我們要求特區政府迅速加強以下工作:
1)          通過各相關管理實體,對全澳醫療衛生機構臨床部門的設施設備進行更新檢查,對設施設備尤其是通風不善、過度擁擠的單位,應要求迅速改善,如不可能,應實施包括限制特定類別病人進入等其他風險減低措施。
2)          通過各相關管理實體,對全澳醫療衛生機構臨床部門的感染控制工作進行更新檢查,確保前線人員熟習和遵照標準操作流程處理病人。
3)          通過各大醫療衛生機構和專業團體,為全澳前線醫療衛生專業人員舉辦培訓活動,使清楚了解中東呼吸綜合徵的流行病學和臨床特徵,提升警覺,並通過實習重新提升感染控制等重要操作的實踐能力。
4)          實施醫院不明原因肺炎和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群集個案的定期零報告──如疫情繼續局限於中東和南韓,可每周報告;如疫情擴散至隣近的其他國家,應每日報告──如此,可促使醫院對有關疫情持續警覺。
 
四.           公眾的認知和能力
  任何重大的公共衛生工作都不僅是專業的技術工作,都必須得到公眾的參與和支持才能得到成功,因此,我們要求特區政府切實加強面向公眾的宣傳教育和風險溝通工作,尤其包括:
1)          通過文字和電子媒介,及時發布更新的疫情信息,尤其包括分析疫情特徵、風險評估、相應的重點預防控制措施等。
2)          通過衛生中心、社區衛生委員會、民間團體、學校、企業等開展深入淺出的宣教活動,使公眾清楚了解中東呼吸綜合徵的疫情和威脅,提升警覺,加強個人、家庭和社區預防,並在需要時配合政府的預防應對措


促處置空置樓政策對焦   石排灣入伙慢須加緊設施配套    空置樓高價托市宜徵稅打擊 愉快 分類: 未分類

  民主昌促處置空置樓政策對焦

  石排灣入伙慢須加緊設施配套

   空置樓高價托市宜徵稅打擊

敬啟者:

本人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六條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二條(e)項的規定,

就公共利益事項提出質詢,要求書面回覆,質詢內容如後,期予安排。

此致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賀掌門

                           民主昌

                        二零一五年六月八日

        書面質詢

  政府官員聲稱要立法處置經濟房屋空置”問題,指出至今年二月就路環石排灣經濟房屋共發出了七千多戶經屋鎖匙,但有一千四百多單位空置。運輸工務司司長近日在立法會工作委員會會議上甚至表示檢討改進經濟房屋制度的下一步就是處置經濟房屋空置”問題,處置完了然後才著手研究包括是否重新建立計分輪候制等根本改革。本人認為政府施政須對症下藥,不宜藥石亂投。就澳門特區現時應正視的房屋空置問題、石排灣經濟房屋部份單位未入伙問題,以及經濟房屋制度改進問題,應當分別對焦,適當處理。

  空置房屋對地人多的地方來說無疑是資源浪費,應當正視處理,但主要問題根本不在於經屋空置。在資本主義世界一些先進國家地區確有針對處理空置房屋的措施,最嚴厲的是拆掉空置屋,其次是強制安排讓居民入住空置屋,較溫和的措施是針對性抽空置房屋稅。在澳門特區,過去有門路的權貴發展商獲免除公開競投取得賤價批出的住宅地,拿到賤價批地轉讓兩三成股權已賺回地價及賺取建築費而全無融資成本,再千方百計取得放高加地積比等種種優惠,然後紛紛建造高價豪宅,而建成豪宅後因無融資成本全都不急於推售,放著十幾年每年賣幾個單位都是淨賺,空置也無所謂,不管市道如何總是托價有力,成交減少樓價也不跌,客觀上是浪費資源而托高樓價與租金。那簡直是逼令基層市民淪為房奴的魔咒。據統計暨普查局統計,二零一四年底本澳空置住宅單位約一萬四千五百個,而十年空置住宅單位一直維持在十多萬的水平。因此,政府要處置空置房屋問題若竟然只針對暫未入伙的經濟房屋,而放著這房奴魔咒之源不管,實有違公義。

  石排灣經濟房屋在今年二月陸續派發鎖匙,當中約八成已入伙,兩成未入伙的情況也應正視,但由二月至今還未夠半年,只是未入伙而不是長期空置。部份獲分配石排灣經屋者向立法會議員反映,多年前申購經濟房屋時根本並非選擇往路環,但經屋長期供應不足,一旦獲得分配,唯有盡力調整生活去迎接新環境,部份家團因此要有較長時間作調整。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 特區政府是否有決心處置對民生構成負面影響的空置住宅問題?可否嘗試以溫和措施,透過針對性加倍徵收空置住宅的房屋稅,令空置住宅,特別是刻意托價空置的豪宅都負上成本,從而促使其以較合理價格放售或出租,紓緩樓價租金?

二、 特區政府是否承認,澳門特區其他地區近年入伙的經濟房屋,例如澳門半島的永寧廣場大廈和氹仔的湖畔大廈,入住率均正常,唯獨石排灣經濟房屋部份住戶較遲入伙?要處置石排灣經濟房屋部份住戶較遲入伙問題,是否應對症下藥,了解部份住戶除了要等待完成裝修外還要努力調整生活去迎接新環境的困難(例如石排灣房屋項目配套設施延誤,雖有規劃卻未有實現幼稚園、小學,加上出市區交通困難,以致需時間為子女妥善安排),給予協助解決?

三、 在改進經濟房屋制度方面,特區政府是否願意放下枝節問題,及早就規劃足夠的經濟房屋供應量,重建計分輪候制度研究定案?

                         民主昌

                    二零一五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