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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官離補臨時加碼豈容胡混過關
《候任、現任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保障制度》法案
連同新工作文本應公開諮詢從詳計議
《候任、現任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保障制度》法案結合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加薪之後,離任高官將取得極為優厚的補貼,兼且又有明顯雙重補貼問題,本已極具爭議性。法案在細則審議之中政府又突然先後提出把主要官員「離任補償」一率由14%加碼至30%,以及特定為非公職出身主要官員加碼至30%的新工作文本。立法會議員吳國昌、區錦新建議由立法會相關委員會將法案連同政府提交的最新工作文本進行公開諮詢。
立法會議員吳國昌、區錦新指出,由於《候任、現任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保障制度》法案本身已包藏不合理的重覆補償,故此過去在一般性表決時已投下反對票。法案細則性審議至今,仍存在嚴重的重覆補償。最明顯的例子是,依照法案原文,一位任職十五年的主要官員離任時,已可獲一筆高達四百七十多萬元的「離任補償」。這筆「離任補償」應已足夠補償高官離任後一兩「過冷河」暫不工作的損失,但法案卻另設「禁止工作補償」,要多付公帑達三百萬元。
更令人難以接受的是,在細則性審議期間,政府又臨時提出新工作文本,進一步為高官離補加碼。其中一個工作文本,把主要官員「離任補償」一率由14%加碼至30%。以任職十五年主要官員離任來計算,這筆離補一下子由四百七十多萬元激增至一千零一十萬元。其後,政府再臨時提出另一份新工作文本,把公職出身與非公職出身的主要官員離補分開,前者維持14%,後者仍要臨時加碼至30%。
把非公職出身的主要官員離補臨時加碼的藉口是要增加非公職人才任高官的吸引力。可是,現在主要官員月薪已達十八萬七千多元,對99.9%的本地居民來說絕不能說是不夠吸引力,絕對無需再巧立名目花錢去吸引。
澳門特區成立以來,至今大部份主要官員都是公職出身。可是,要培養非公職出身人士參政執政,應當開放政制,加強民主參與才是正道。巧立名目多發補償去增加吸引力。實不可取。倘有必須在月薪十八萬七千多元之外再巧立名目多取補償才肯上任的「人才」當上主要官員,也不見得是澳門之福。
政府領導層的待遇,應當著重公眾的認受性。鑑於法案本身存在重覆補償問題,加上臨時加碼事件引起公眾關注,已掀起公眾對高官過份貪財的質疑。法案及新工作文本倘不作公開諮詢而胡混過關,對特區政府高層的管治威信將構成難以磨滅的負面影響。因此,建議由立法會相關委員會將《候任、現任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保障制度》法案連同政府提交的最新工作文本進行為期至少一個月的公開諮詢,廣納民意,從詳計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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