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 任議員17/11被拒入境後,於24/11成功入境赴政府總部遞抗議信,唯星期六政總冇人接信。
經協調後,倒令客人感覺良好,因為有警察叔叔奉命接信,有警察哥哥詳細記錄來客資料,
還有警察姐姐幫忙在舊澳督府前拍攝留念............
選擇性拒人入境行之有效
過去澳門警方引用《內部保安綱要法》突然拒絕無犯罪背景的港
人入境,一度引起抗議及爭議。被指入境者,有香港立法會議員、區
議員、社工、醫生、護士以及法學院院長等。這種事情表面上似告一
段落,實質上仍在稍稍發生。
今年十月,香港社民連前主席伉儷來澳門旅遊散心,事前已照顧
到膽小的澳門特區政府,特透過澳門立法會的議員說明打算入境的日
期和目的,還事先提供了有條件合法進入澳門旅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
身份證資料,結果十月來到外港碼頭時,澳門警方幾經斟酌,仍是只
容許其太座入境。這位社民連前主席大人有大量,也不予計較。倒是
治安警察局局長事後深思熟慮,主動書面向議員說明:「本局作為澳
門特別行政區出入境管理工作的執行機關,有責任根據澳門特別行政
區相關法律之規定,依法拒絕不符合入境條件非澳門居民進入本澳,
以維護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確保社會安寧和市民
安居樂業。然而,澳門特別行政區歡迎外地人士前來澳門旅遊、探親、
進行文化交流及商業活動。」
今年十一月十七日,香港一位區議員任啟邦隨團旅遊珠三角,經
珠海入境澳門打算欣賞水舞間和大賽車,卻臨時以上述所謂「維護澳
門特別行政區的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確保社會安寧和市民安居樂業」
的「理由」拒絕入境。當事人感到極不公平,在香港開了記者招待會。
任啟邦還公開展示圖片資料,證明一個月前曾入境澳門跟新澳門學社
開會交流,質疑何以可以入境見參政團體,卻不可以入境欣賞水舞間
和大賽車。但澳門警方對於神經刀阻人入境的指控,毫無反應。
一般來說,當事人最不滿的不僅是不能入境,而更因被澳門無故
想象為會破壞公共安全、公共秩序、社會安寧和居民安居樂業,感到
忿慨。
根據過去把香港立法會議員、區議員、社工、醫生、護士以及法
學院院長等拒絕入境引起爭議時議員質詢的經驗,若果質問警方憑什
麼把當事人想象為會破壞公共安全、公共秩序、社會安寧和居民安居
樂業,官式的答覆都是推說為了保障當事人的私隱而不便提供資料。
那麼,當事人自己查問又如何?答案是閣下不服請聘請可在澳門
執業的律師,到行政法院提起訴訟,屆時貴方的律師便可以透過法庭
審閱相關的資料。
由港人對澳門的司法制度信心不大,沒人願意花錢嘗試,警方如
此這般的選擇性拒人入境,仍是行之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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